词条 | 仙桃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释义 | 简介仙桃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正科级国家行政机关,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 职能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含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和推动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全市艺术事业,指导全市各专业艺术单位进行创作、参演,培训艺术人才,推进艺术精品的生产进程;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研究和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和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市文物勘探、挖掘、保护、稽查和收藏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文化市场稽查,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本地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以及有线网络规划和建设的监督管理;研究拟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产业规划和政策、参与拟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统筹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经营;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印刷业;负责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社等)、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发行单位以及内部资料和书报刊印刷厂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学生课本的征订、发行工作;管理全市书报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市场,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负责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机构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财务审计科、社会文化科、艺术科、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科、广播电视管理科。下辖二级单位有市文化市场管理局、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沔阳花鼓剧院、市沔阳剧场、市戏剧工作室、市新华书店。 近况近几年来,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文化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尤其是网吧市场整治成效显著;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区、广场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文化艺术创作演出亮点频出,市文联副主席梁和平发表播放的音乐作品多次在全省全国获奖。市花鼓剧团坚持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多个剧目在省内获奖;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显著,农村文化中心户、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有序推进,通过重新鉴定评级,确定了142件珍贵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顺利;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逐步完善,图书馆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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