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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茅台酒有机红粮生产的通知
释义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抓好我县茅台酒有机原料基地建设,推进有机红粮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将2008年全县茅台酒有机红粮基地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抓好茅台酒有机红粮生产的认识

我县是茅台酒有机原料生产第二基地,稳定发展我县有机红粮生产,既能为国酒茅台提供优质原料,又能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既能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又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加快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酿酒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茅台酒生产规模的扩大,有机红粮需求量逐年增加,为我县大力发展有机红粮生产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为此,各级各有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把全县有机红粮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红粮办要抓好全县有机红粮生产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并做好与茅台酒厂、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机检查继续认证等相关业务。有机红粮生产乡镇成立的茅台酒有机原料生产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抽调足够的人员,专人专抓。以村为单位明确的有机生产质量管理和有机生产记录员,要做好有机生产过程的管理和记录。农业部门,特别是乡镇农技站,要负责整个有机红粮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认证资料整理工作。粮食部门要组织粮食收储企业,抓好种植户合同签订、仓储保管、认证资料整理等工作。

三、严格按照有机地块规划,认真落实有机红粮种植面积,确保种植计划任务的完成

2008年,全县计划种植有机红粮8万亩,收储有机红粮12000吨,实现产值4000万元以上。主要由官店镇、桃林乡、二里乡、永安镇、二郎乡、桑木镇、回龙镇、习酒镇、隆兴镇、东皇镇、良村镇、三岔河乡、温水镇、仙源镇、双龙乡等15个乡镇组织实施。各实施乡镇要根据今年有机红粮的种植计划,选择光热条件好、土壤肥沃、种植水平较高,集中连片的有机地块,将任务落实到村、组、农户,确保全县有机红粮种植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增加科技含量,努力提高有机红粮的单产和品质

(一)使用有机红粮种子。今年,全县一律选用各镇乡农户在有机地块内种植并自留的有机红粮作种子,不准使用外来杂交红粮种子。各镇乡必须摸清种子底数,及时组织调运供应到各种植户。

(二)切实抓好琨恩牌有机肥的推广应用。琨恩牌有机肥通过去年各镇乡大面积示范,对改良土壤,提高红粮的单产和品质效果明显。今年,茅台酒厂大力支持我县推广使用琨恩牌有机肥,每亩供应50公斤,单价1.68元/公斤,茅台酒厂投资60%,由各镇乡或农民承担40%,实行限量供应。建有生产示范园的镇乡只按示范园面积计算供应,没有生产示范园的镇乡按计划面积的15%计算面积供应(各镇乡供应面积及数量见表二)。各镇乡要认真组织人员、资金及时调运供应到农户。

(三)各乡镇要按照有机红粮生产技术操作规范,继续推广营养球、营养块育苗。双株移栽,严格行、窝距,保证合理密植。凡海拔在800米以上的种植区域,必须全面实行春播,杜绝夏播,空闲地要做到适时播种、移栽;麦地红粮地块,要做到适时育苗。努力实现五个100%,即改夏播为春播100%,改点播为营养球、营养块育苗移栽100%,改使用有机良种100%,改分散自由种植为按有机地块规划种植100%,改常规种植为按有机标准种植100%。要严格有机生产管理,提高红粮的单产和品质。

(四)抓好办点示范,搞好技术培训。今年有机红粮生产实行领导办点,科局挂帮责任制。县的有关领导各办一个示范点300亩以上;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办一个点,面积200亩以上,村办点1个,面积100亩以上。已建立的茅台酒有机原料生产示范园分别由所在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并确保不插花种植其它作物。每个示范点、示范园要建立标示牌,所办示范点、示范园不得重复,平均单产力争达到300公斤以上,切实起到示范作用。各乡镇要结合有机地块的规划情况,将办点地块统筹安排,及时召开有机红粮生产技术培训会,认真抓好有机生产质量管理和有机生产记录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有机红粮生产规范化种植水平。

(五)建立有机红粮种子繁育基地。县红粮办在二郎乡莫洛村选择500亩有机地块集中连片按照有机红粮种子繁育技术要求,抓好有机红粮种子繁育基地建设,收储有机红粮种子10万公斤,确保明年全县有机红粮基地种子供应。

(六)严格区域规划,凡是有机红粮地块内严禁种植其他作物和施用有机生产禁用物质,合理建立隔离带和缓冲带。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有机生产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有机生产管理,确保全县在今年顺利通过有机继续检查认证。

(七)狠抓有机红粮生产督导检查。县红粮办要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村、组、有机地块、示范点、示范园对有机红粮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主要分为五个阶段:一是面积落实与示范点建设选点;二是技术培训与种子调运;三是育苗移栽与办点示范;四是田间管理与收购贮存;五是有机生产与有机检查认证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五、订单种植,合同收购,确保农民利益

为了提高农民种植有机红粮的积极性。全县有机红粮生产仍然实行订单种植,合同收购。县粮食局要负责组织粮油收储企业与农户签订好有机红粮产销合同。2008年全县范围内有机红粮收购最低保护价为3.10元/公斤。县农发行要为有机红粮收储提供资金保障。县粮食局、红粮办、工商局、技监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和乡镇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各施其职,严格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欺行霸市等扰乱有机红粮收购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订单合同的履行,保护种植户的利益。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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