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炭行业管理干部和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煤炭产业作为我县主要支柱产业,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几年来,随着全县煤炭产业的不断发展,对煤炭行业管理人员的知识要求越来越高。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干部学习培训工作,适应煤炭产业发展需要,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委托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重庆煤校)对我县煤炭行业管理干部开展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脱产大专班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县煤管局、安监局、国土局、涉煤乡镇煤管站(安监站)思想素质和工作表现比较优秀的在职工作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男性,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乡镇煤管站(安监站)如因人员较少无法按照“人员安排”确定培训人员,可在本乡镇范围内符合以上条件的其他股室干部中调剂安排。有关工作部门和乡镇(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培训对象,确保人员素质和人员数量。县内有关煤矿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可以安排人员参加培训(费用自理)。 (二)培训内容 学制三年(脱产集中在校学习两年半,实习半年),统一学习采煤技术专业。学员须参加2009年10月重庆市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成绩达到重庆市成人专科录取分数线,录取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学历教育专科学员。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其学习培训资格。 (三)培训费用及要求 学费每年4800元/人(半年实习期1200元/人),三年共计13200元/人,在校学习专业学科由学院自主命题和考试,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文凭,学费由县财政统一解决,书本费住宿费及车船费由原单位解决,生活费自理。未取得大专毕业文凭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参加学习培训期间个人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每年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出勤、成绩、在校表现等考核依据,在原工作单位参加考核。 (四)报名入学有关事宜 请以上各工作部门和乡镇(区)接本通知后,于2008年9月27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县煤管局。参加培训学员于10月8日09:00在县煤管局集中,统一乘车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报到,10月10日正式上课。报到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二、不脱产中专班 (一)培训对象 1、涉煤部门、乡镇监管干部:主要是县煤管局、安监局、国土局及涉煤乡镇(区)从事煤矿监管的在职工作人员。 2、煤矿企业管理人员:主要是目前担任煤矿矿长、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副矿长等职务的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不脱产中专班学制三年(实习期半年),共设采煤、机电、通风与安全三个专业。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利用周末派教师到习水授课,学院自主命题考试,学完一科考一科。所有科目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中专毕业证书,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学员发给结业证书。 (三)培训费用 学费每年2500元/人,书费每年预收350元/人,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录取费、统考费、证书工本费等代收费按规定在相应学期收取。参加中专班学习培训的在职工作人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取得中专毕业文凭,学费由县财政统一解决,书本费、录取费、统考费、证书工本费及车船费由本人工作单位解决。未取得中专毕业文凭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在县煤管局报名,10月30日正式开班(学习地点由县煤管局另行通知)。报名时须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及有关费用。 三、其他事项 参加脱产大专班、不脱产中专班学习培训的在职工作人员,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培训合同,毕业后原则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10年内不许调离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单位(提拔等特殊情况除外)。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