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学控辍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保学控辍”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入学率,切实降低辍学率,确保我县“两基”和“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抓好“保学控辍”工作是巩固“两基”成果,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区)要成立“保学控辍”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保学控辍”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区)“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好落实;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集中精力抓好具体工作。要继续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保学控辍”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各乡镇(区)要实行“一保四包六到位”的工作措施。“一保”,即: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全部进入学校就读;“四包”,即: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校长包学校、教师包学生;“六到位”,即: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督查到位、执法到位。各乡镇(区)要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不能少、在校生巩固一个不能少、小学毕业生升初中一个不能少”的总体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在校生整班移交。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加强统筹,统一调度,要把收集在外就读,转学在外印证材料的任务落实到人,严格管理,确保普及程度的相关印证材料收足收齐,真实有效。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将“保学控辍”工作绩效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年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治教,把“保学控辍”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各乡镇(区)要大力极开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加大执法力度。民政、共青团、妇联、工商、人劳社保、司法、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各乡镇(区)要切实履行通知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的义务,经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和监护人,要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督促他们送子女入学。要关爱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其创造入学就读的必要条件。人劳、司法、工商、税务、文体广电等部门要依法查处招收少年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尖子班,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杜绝因教育内部原因使学生辍学的现象发生。因学校教育不当引起学生辍学,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把组织留守子女、进城务工家庭子女的入学作为新时期教育的新课题,建立机制,帮教助学,在全社会形成关注特殊人口子女入学,关爱特殊人口子女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不让一个留守子女和一个进城务工家庭子女失学。 三、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保学控辍”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各乡镇(区)要认真抓好“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要建立贫困生档案,“两免一补”、“深圳—贵州助学基金”、“省政府办公厅对口援助基金”要重点投入在特困学生身上,确保中小学在校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按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县级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要切实抓好寄宿制学校管理,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真正使学生“进得来、吃得饱、学得好、不想跑”。要建立贫困生助学机制。县财政要专项预算“保学控辍”经费,为特困生读满九年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资助;积极鼓励社会捐资助学,建立贫困生助学基金;继续实行部门对口助学制度,按照“扶一帮二控三”(即:一个科局扶持一间学校、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帮助二名特困学生、一名教师跟踪并控制三名辍学学生)的要求,落实帮扶对象、资金、时限。 四、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树立教育为“三农”服务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积极推行农村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行“绿色证书”制度。农村初中要在保证义务教育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采取“2+1、2.5+0.5、3+1”等模式分流初中生,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村初中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既巩固初中在校生,又使学生掌握各种实用技术,毕业后适应社会需要。 五、建立“保学控辍”报告制度,加大中小学“保学控辍”的监控力度 各乡镇(区)、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资源,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实行“两基”工作信息化管理。每学期开学时要严格对在校生的就读情况进行跟踪,做到信息准确,流向清楚。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和流失报告制度,学校实行“日查日报制”,乡镇(区)中学实行“周汇总周报告制”,教育局实行“定期报告制”,一级向一级报告,层层掌握学生入学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学籍变动的有关规定招收插班生、择校生。凡未按要求随意招收插班生、择校生,造成学籍管理混乱,学生流向追踪困难的,从严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两基”办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辍学情况的监测,分阶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保学控辍”工作落到实处。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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