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有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规范我县国有土地处置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习水县国有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丁维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杨 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章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贺 佳(县建设局局长) 袁开寿(县财政局局长) 李光远(县审计局局长) 贺胜琴(县物价局局长) 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高 烨(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金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王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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