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希大亚教法经 |
释义 | 《希大亚教法经》(a1—Hidayah fi al—Furu‘) 伊斯兰教法古典名著。阿拉伯语的意译。“希大亚”原意为“引导”、“指南”,即“实体法指南”。是逊尼派穆斯林权威的法律文本和教科书之一。共2卷。成书于12世纪,中亚伊斯兰学者布尔汗丁·阿里(Burhan al-Din‘Ali,1135~1196)编著。此书既是对艾布·哈尼法及其弟子艾布·优素福和穆罕默德·谢巴尼教法学说的汇集,又是对作者自撰的《教法研究入门》(Badaya al-Mubtada)的注释。全书共分为22部分,按教法题材分类编著,涉及天课、婚姻、离异、誓言、偷窃、抢劫、叛教、释放奴隶、失踪者、商业合伙、宗教基金(瓦克夫)、买卖契约、债务转移、法官职责、证据、战争与和平等有关规定。有多种注释本,如《维卡亚教法》、《基法亚教法》、《伊纳亚教法》、《尼哈亚教法》、《法斯·乌·凯比亚教法》等。另有查尔斯·汉密尔顿英文选译本,4卷,1791年伦敦版(1985年重印,2卷本,新德里版)。本书自19世纪初起长期作为英属印度民法法院审理涉及穆斯林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也是印巴穆斯林宗教教育的必读课本之一,影响相当广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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