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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西南大学体育代表队在读学生、现役运动员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学生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办法
释义

西南大学体育代表队在读学生、

现役运动员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学生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体育代表队的管理和建设,调动代表队在读学生、现役运动员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习和训练的积极性,使他们既能顺利完成文化学习任务,又能积极发挥体育特长,刻苦训练,为学校争得荣誉,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代表队在读学生、现役运动员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界定

体育代表队在读学生是指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的我校在籍在读学生。现役运动员学生是指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收的体工队现役运动员。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是指我校通过高水平运动项目招收入学的学生。

二、体育代表队在读学生的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

体育代表队在读学生必须履行学习、训练、参加比赛的职责和义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或旷训累计达10学时者,取消其代表队队员资格。由于训练、比赛耽误学习和考试,学校组织参加市级大运会及全国区域性比赛的体育代表队学生,其当学期所修课程可享受三门课程政策加分,即享受加分课程的总成绩为:课程实得分数乘以60%之积,再加上40分;学校组织参加全国大运会、全运会、锦标赛及国际性比赛的体育代表队学生,其当学期所修课程可享受全部课程政策加分,即当学期所修课程成绩为:课程实得分数乘以50%之积,再加上50分。

三、现役运动员学生的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

现役运动员学生有义务完成体工队的训练任务,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并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训练、比赛者,不得享受课程考核优惠政策。现役运动员学生的公共课和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考试(含必修课和选修课),由任课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单独命题,开卷考试;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按时安排考试工作。其中,外语、计算机课程各期成绩以最后一次考试成绩覆盖;专业运动技术类课程(即术科),由体工队和体育学院根据学生的训练表现、运动成绩、学习笔记等综合评定成绩,一般技术课以70分左右记载,专项课以90分左右记载。由体育学院按时登录、报送成绩。

四、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成绩记载

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课程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49分及以下者,以实际成绩记载;课程总评成绩在50~59分者,可加到60分。

五、体育代表队学生修读课程加分工作程序

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大运会及以上体育比赛学生的课程加分程序为:①学生于期末(放假前)填写《西南大学体育代表队学生修读课程加分申请表》送交主教练,由主教练与体育学院主管院长审核;②体育学院将加分学生名单、《西南大学体育代表队学生修读课程加分申请表》,并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一起提交校体委审查;③校体委审查后转教务处复查,并负责执行加分政策;④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六、附则

本办法于2006年12月19日校长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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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