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南大学关于推进人才强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
释义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师资队伍、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实现建设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证,现就推进人才强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学校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大力推进人才强校工作。统筹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工作,统筹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校内师资培养工作,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延揽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和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搭建人才充分发挥良好作用的事业平台,促使人才队伍建设走上科学发展之路。 二、总体目标结合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吸引和造就一批学术造诣深、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杰出人才,培养和支持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储备和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后备人才,引进和建设若干优秀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和素质优良的师资人才队伍。 三、实施内容通过实施聚贤工程(引进人才)和英才工程(培养人才)推进人才强校工作。 (一) 聚贤工程根据学科建设和团队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全职(全职是指人事关系已转入我校,以下同)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柔性聘用一批高水平著名学者,储备补充若干名高素质青年人才,全职或柔性引进海内外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聚贤工程包括杰出人才延揽计划、优秀人才汇聚计划、后备人才储备计划和学术团队引进计划。 1、计划与目标 (1)杰出人才延揽计划:重点延揽一批在海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助理教授及其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力争每5年延揽20名左右。 (2)优秀人才汇聚计划:重点汇聚一批海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积极吸引具有海外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海外优秀人才。力争每5年汇聚50名左右。 (3)后备人才储备计划:重点储备引进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海内外著名大学博士研究生。力争每5年引进300名左右。 (4)学术团队引进计划:积极全职或柔性引进海内外优秀学术团队,重点引进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人才引进和团队培育建设的双向互助作用。 2、管理与考核 (1)聚贤工程由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制定方案,各单位分年度实施。 (2)结合学科建设和学术团队建设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介绍引进人才政策,发挥人才链的作用挖掘高层次人才信息,多渠道收集高层次人才信息。 (3)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决策,及时落实待遇,及时协调服务;规范人才引进和师资补充的考核程序, 充分发挥同行专家评审作用,注重对拟引进人才的科研成果、教学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规范的考察和评价。 (4)完善对引进人才的履职考核,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益。全职引进人才的考核与学校同岗位人员一致;柔性引进人才的考核按聘期合同的约定办理。引进人才的聘后管理与服务由相关职能部门与学院负责。 (二) 英才工程围绕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切实加强现有人才培养力度,造就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一批优秀学术带头人,培育若干青年骨干教师,打造若干教学科研创新团队。英才工程包括杰出人才资助计划、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和团队队伍建设计划。 1、计划与目标 (1)杰出人才资助计划:加大对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等的支持力度,重点资助其通过学术休假、国际学术会议等方式参与国际一流水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其国际竞争力,切实造就在海内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突出学术成就的学科领军人才。每5年资助50名左右。 (2)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积极支持优秀人才赴海内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访问交流计划。重点支持其争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等,培养一批有国际学术视野、创新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学术带头人。每5年资助200名左右。 (3)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加强青年教师赴海内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学习进修计划。重点资助青年教师赴海外一流学校、一流学科、师从一流导师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学术氛围,鼓励其努力提升自身学历学位和教学科研水平;培养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每5年资助500名左右。 (4)团队队伍建设计划:大力促进教学科研团队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对国家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教师,同等情况下优先给予培养资助。围绕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培育若干科研创新团队和教学创新团队,为其在团队队伍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促使其提升实力。 2.管理与考核 (1)英才工程采取集中申报、统一遴选、分年度实施的方式。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实施培养计划。 (2)鼓励教师赴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进修,学历进修专业应与所从事工作相关。 (3)申请人获得科研资助金后,经费使用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获得培训资助资格后,两年内完成培训任务。培养任务尚未完成的,不得新申请同类型资助项目。培训计划一般不作变更,未经审批同意自行变更计划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所有培训项目。 (4)用人单位和学校职能部门对教师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相关资料存入档案。完成考核后,按规定标准报销培训费用。考核不合格或未能完成培训者,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四、保障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工会、人事处、研究生部、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人才引进办公室和师资管理办公室。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人才强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相关单位抓好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人才引进办公室和师资管理办公室落实聚贤工程和英才工程的具体工作。 2.创新管理方式 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确立学院在队伍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切实落实人才强校工作的各项计划。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事特办,促进聚贤工程和英才工程顺利开展。 3.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实行定期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学院(科研机构)在人才强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人才强校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其考评内容。学校对聚贤工程、英才工程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监督,不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学校每年给予表彰和奖励。 4.确保经费投入 增加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的投入,提高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在学校预算中的比例,为实施人才强校工作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聚贤工程和英才工程所需经费从学校人才经费、师资培养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以及各单位学科与队伍建设经费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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