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藏自治区文物总店 |
释义 | 西藏自治区文物总店于1985年正式建站,地处拉萨市商业、旅游中心区,占地面积32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平方米。其中,办公场地140平方米,经营场地360平方米。属自治区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自治区文物局,在其内部实行企业管理,是西藏自治区唯一的一家文物专营机构。西藏自治区文物总店收购了大量流散在社会上的各时期文物,提供给博物馆、科研等单位进行历史研究与展示。并将部分一般文物供应国内外市场,满足文物收藏者的需要。现拥有藏品5000余件,具备一支鉴定、经营力量雄厚的专业技术队伍。主要经销古今字画、古旧陶瓷、珠宝翠玉、铜器杂项、金石圆章、竹木牙雕、卡垫地毯、古木家具、景泰琅等,兼营民族手工艺品、瓷器、旅游纪念品等。地址:西藏拉萨市拉式宇拓路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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