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安市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十五”建设实施方案 |
释义 | 西安市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十五”建设实施方案 (市地震局 2003年4月28日) 西安市位于渭河强震带的南段,地震频繁。历史地震和近代地震表明,西安地区有着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震构造和地震背景。1996年国务院已将包括西安在内的关中东部地区列为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因此,加快我市现代化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十分重要。 我市原有29个地震监测台站,其中大部分都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后建立起来的,属社会台站,观测人员工资由厂矿企业、学校负担,运行费及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修费由市地震局负担,业务归所在区县科技局(地震办)及市地震局指导。我市地震监测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台站布局和测项选择不尽合理;观测手段落后,仪器设备陈旧;没有测震系统;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目前,只有16个台站仍维持工作。这种状况已不能满足社会对防震减灾的需要,改建、新建地震前兆监测预报台站及遥测系统已成为当务之急。 根据《陕西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西安市防震减灾“十五”计划》以及市领导要求理顺地震监测站管理体制的指示精神,参考兄弟城市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任务 遵照国家“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工作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靠法制和科技,大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特别是短期和临震预报工作,提高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抗震和应急救助能力,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防震减灾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我市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其中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我们的任务是:应用高新技术建立现代化地震监测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地震监测台站,改造部分已有地震监测台站,实现地震监测预报技术现代化,增强地震信息快速传输能力和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取得连续、可靠、及时、准确的地震监测资料,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为我市国民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原则 (一)与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相一致原则。 我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在指导思想、技术要求、发展方向、工作步骤方面应与全省方案相一致。 (二)统一布局、分级管理原则。 地震监测台站的布设由市地震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计划建设、改造。建设好的台站分别由区县地震主管部门或市地震局管理。 (三)相互补充原则。 已有省级地震监测台的地域,我市不再设站。有些地域需新建监测站的,省地震局和市地震局联建,或由市地震局独建,不搞重复建设。 (四)社会办站,行业指导原则。 根据《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重大建设工程、重要的高层建筑和可能诱发地震的大中型水库,应当设置地震监测台或者强震监测台。监测台由建设单位投资和管理,接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市地震主管部门对社会台站建设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支持并积极组织台站建设。 (五)资料共享原则。 省级地震监测台和市级地震监测站,坚持资料共享原则,互通有无。 三、台站建设模式 关于地震监测台站的建设和管理体制,根据我市实际,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站办合一台站。 根据《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现代化建设,更新落后设备,强化监测手段,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的精神,各区县应保证地震台站工作人员,确保地震台站信息畅通。各区县地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各区县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研究确定。为了使各台站监测资料具有系统性和可比性,台站仪器由市财政局拨款,市地震局统一配备。土建、运行、日常维护费用、人员费用由区、县政府财政负担。这种模式是我市区县地震监测台站的主要模式。 (二)无人值守台站。 主要指数字化自动传输台站。这类台站由市地震局负责建设完毕之后,按台站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财政负担运行管理费用。 (三)市建事业台站。 市建事业台站是指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含市地震监测中心),台站的设备、建设、运行、管理及人员工资由市财政全额拨款,人、财、物及业务归市地震局管理。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机构待建成后由编制部门研究明确。 (四)社会台站。 主要指重大工程、高层建筑等建设单位建立的地震监测台站和强震监测台。这种台站的建站、仪器、人员工资等费用均由建设单位负责,人、财、物归其所有,接受市地震局及所在区县地震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四、台站建设方案 (一)站办合一台站。 按照《陕西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要求:“在重点监视防御区,达到平均每县(区)3-5个地震前兆监测站”。我市每个区县先建立一个地震监测台站(站办合一),以后如有条件再行增设。区县地震监测台站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周围干扰因素,城区主要购设抗电磁干扰强的监测仪器,郊区县可以配设抗电磁干扰较弱的监测仪器(见表)。市地震局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所购仪器和设备。 1?城区地震监测站。 包括新城站、碑林站、莲湖站、雁塔站、未央站。这5个站主要购设监测地下水位、水文地球化学、地温、气象三要素、地倾斜等内容的仪器。将华山分厂(77 #信箱)地震监测站改造、扩建后作为未央区站办合一的监测站,监测、运行、管理归未央区科技局。 2?郊区县地震监测站。 包括临潼站、灞桥站、阎良站、长安站、周至站、蓝田站、户县站、高陵站8个地震监测站。这8个监测站除水位、水文地球化学、地温、气象三要素、地倾斜之外,如周围环境许可,还要增加二氧化碳、地电场、地磁场、电磁波、地应力、形变电阻等观测项目。 高陵县地震监测站拟由省地震局、市地震局、高陵县科技局(地震办)联建。之后,交高陵县科技局(地震办)负责监测、运行、管理。 (二)无人值守台站。 拟在市区及西部周至县、户县,东部临潼区、阎良区等处新建4个地下水动态监测站。购置水位仪、水温仪、地温仪、水汞仪、水氡仪、气象三要素测定仪等设备。具体站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改造空工院、蓝田县汤峪镇地震监测站,购设地温、地电、地磁、二氧化碳等仪器。 (三)市建事业台站。 目前建设市地震监测中心(包括应急指挥中心)一个事业台站。这两个中心在一起办公。征地、土建已列入市计委计划,由市统建办负责。 地震监测中心是连接各地震前兆监测和测震台站的中心机构,主要负责地震前兆监测资料和测震资料的系统收集、处理及预报分析等方面的工作。设备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二是测震系统(即遥测台网)。同时,拟在临潼区、周至县、乾县、富平县建立4个无人值守予台,以填补我市无测震技术系统的空白。 应急指挥中心:该中心即信息网络系统,建成成后要达到15分钟内对震害作用快速评估,震后40分钟内做好地震救灾指挥准备的能力。 我市地震监测站建立成以后,再加与省地震局共享周至县13井等观测台资料,可以初步形成地下流体和电磁两大观测台网,同时兼顾地应力和宏观动物场。这样,能够基本达到国内同级城市中等水平。 (四)社会台站 目前,经考察适合建设社会台站的只有黑河水库,拟在水库大坝附近建一个现代化地震监测台站。李家河水库列入待建台站。 强震监测台的布设由市地震局适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方案实施。 五、技术要求 (一)充分收集各种资料,认真踏勘、测试,结合映震条件,谨慎确定台站位置。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地方不建立台站。 (二)选择地下水动态观测井要注意井们、深度、封闭性及对地壳应力应变能力等因素,最好通过多井测试之后,对比确定。 (三)具有电磁监测仪器的台站,要远离大型工、人口密集区以及电厂、高压供电线路等地带,排除干扰,保证仪器效能的正常发挥,提高监测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四)尽量购置最新同类监测仪器,全面实现观测技术自协化、数字化和标准化,确保资料连续可靠,符合技术远见范要求,以便观测资料适时传输。 六、完成时限 (一)市地震监设台站。 1. 2003年6月底前,建成一个地下水动态监测站。 2. 2003年年底前完成高陵县、空工院、蓝田县汤峪镇地震监测站的改造、建设工作。 3. 完成其余3个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的建设工作。 4. 2004年底前,完成雁塔、户县等区县站办合一台站的改造、建设工作。 5. 完成市地震遥测台网系统的建设工作,并试运行。 (二)市地震监没中心及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1. 按照市计投发[2002]113号文件要求,市地震监测中心工程建设由市统建办负责。 2. 市统建办在完成“市地震监测中心”建设任务并交付市地震局使用后,市地震局需在9个月内完成地震前兆监测系统、信息通讯指挥系统等建设整个网络开始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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