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相关规定和条件 |
释义 | 为了进一步完善博士生培养制度,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在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式,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培养硕博连读 研究 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该语种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二、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4.5 至 5 年,两年内应修满相应课程的学分。 三、选拔条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推荐免试为硕士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外语通过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复试成绩优秀。 2 、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包括初试、复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20% ,且复试成绩优秀,确实具有潜在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者。 符合上述条件,愿做我校师资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并享受学校预备师资待遇。 四、选拔办法1 、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接收的导师必须是博士导师。 2 、凡符合选拔条件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经接收导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研究生学院审核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3 、每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名额一般不超过博士生录取名额的 20% ,每位博士导师接受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名额不超过 2 名。 五、培养方案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应制定本学科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除课程与学分安排和博士生资格认定外,与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基本一致。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六、培养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硕士、博士生的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本人的特点和研究方向的需要,在批准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的一个月内制订培养计划,经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报院(系)和研究生学院备案。 培养计划表是导师指导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导师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须在开课前一周内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备案。 七、课程学习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由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两部分组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的基本标准为修满 42个学分,各院(系)或学科可在此基础上确定不低于基本标准的学分要求。学分的基本组成如下: 1、硕士生课程不少于28学分,其中以下学位课程16学分必修: ( 1) 自然辩证法和科学社会主义 3学分 ( 2) 第一外语(基础外语) 2学分 ( 3) 第一外语(专业外语) 2学分 ( 4)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 不少于 9学分 2、博士生课程(不少于14学分)。 八、 博士资格认定1 、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于硕士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每年 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进行博士资格考核,资格考核通过后才能获得博士生资格。资格考核未通过者,中止硕博连读,改做硕士学位论文,并按同级硕士生对待。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中止硕博连读,须经导师同意、所在院(系)与研究生学院审批,批准后可不参加资格考试但须进行硕士生中期筛选,中期筛选通过后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2、资格认定: ( 1)在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结束前,由各院(系)组成考核小组认定本院(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资格。考核小组由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等组成,一般不少于5名。 ( 2)凡基础外语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且全部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课程考核通过。 ( 3)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填写资格认定申报表,由院(系)研究生秘书对申报表中的成绩审查确认后,交导师如实填写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作风、思想品德的综合意见并注明是否同意转为博士生,交考核小组负责人。 ( 4)考核小组按考核要求认真进行面试,并结合面试结果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由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备案。 ( 5)经研究生学院审批确认具有博士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作为当年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从第五学期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 ( 6)对于经院(系)考核评审和研究生学院复议,确认不符合博士生资格认定条件、但符合硕士生要求者,可随同届硕士生开题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制和待遇同硕士生;不符合硕士生要求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论文1、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自开题报告后的一年左右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2 、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可授予博士学位。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议,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可授予硕士学位。 十、学籍管理和待遇硕博连读研究生在选拔通过后,即进入其培养的第一阶段,第一阶段按硕士生管理;博士生资格认定合格者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按博士生管理。 已获得博士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因个人原因中途要求中止连读时,由个人提出申请,导师、院(系)同意,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后可按硕士生培养。 十一、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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