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释义 | 简介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55号)和《中共武山县委、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发〔2010〕26号)精神,设立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武山县物价局、武山县粮食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调整划入职责1、原县粮食局的职责。 2、原县中小企业局承担的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资源综合利用职能。 划出职责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包括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拟定;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加强的职责重点是拟定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投资宏观管理,协调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宏观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产业政策在经济调控中的作用,强化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全县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加强能源宏观管理,推动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新增的职责协调发展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主要职责(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部门的行业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粮食流通监管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方面提出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意见,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全县经济体制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督查经济体制改革中各项重大措施的落实。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关中-天水经济区及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的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四)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引导、促进全县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工业通信业以外行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协调林业、水务、农业等部门负责有关生态保护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五)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管理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设计、审核、概算调整重大项目;指导全县长期投资方向,协调筹措重大建设项目资金,负责组织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国家补助、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省列(市列)专项资金、县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及政府负担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国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申报和竣工验收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对自筹资金项目、合资项目、合作项目推行备案制;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依法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重大(国债)项目进行稽察。 (六)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拟定工业和信息化以外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主要商品供求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的发展规划、调控政策;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负责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搞好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监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综合运用财政税率、信贷和价格等主要经济手段促进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措施,依法进行价格、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县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公共服务、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负责全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全县粮油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粮食工作;制定全县商品粮购销指导性计划,承担全县驻军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和各类政策性粮油供应;承担省级、县级粮油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办理及县级储备粮油补贴和其它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 (十二)根据国家、省、市提出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国外资金的战略方针、政策及结构优化的目标,提出我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投融资计划、方案及项目的备案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能,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县粮食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党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管理、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和信息发布及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以及“两案”办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公务员的考核、交流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的管理及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综合规划股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大政策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包括总量平衡、发展建设、重大比例关系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起草综合计划报告及其它重要文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的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提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重大发展规划项目的评估;进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监测和预警,组织起草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负责宏观经济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交流和发布工作,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研究全县财政、金融运行趋势,研究提出全县社会资金综合平衡计划和资本市场发展规划,编制相关行业计划,负责限额以上项目的审核申报、限额以下项目的备案及投资计划的下达和管理;研究提出生产资料和重要物资的总量平衡计划及宏观调控建议。 经济体制改革股负责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专题调研,参与制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配套改革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参与协调解决经济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措施的落实;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负责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关中—天水经济区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工交、能源、城镇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国家投资项目的审查、申报、争取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项目储备库建设与维护;负责审查、申报、管理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党群机关、政法系统的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负责对全县重点项目的稽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项目稽查工作,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负责县域内自筹、合资、合作项目核准或备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村民间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 产业协调和环境保护股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垃圾、污水处理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污染治理和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环境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清洁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气象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统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协调林业、农业、水务等部门编制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规划、设计,并进行监督管理。 物价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制定的行政收费和事业性收费标准;拟定、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行政收费和事业性收费及部分经营性收费标准;负责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的清费治乱工作;负责全县价格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服务行业的收费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工作。 粮食财务资产股贯彻粮食财务管理办法,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贯彻落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承担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及粮油加工等统计工作;核算、分解和拨补省、县级储备粮油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会同县财政局安排、落实粮食企业各种项目资金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财会、统计、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购销储运股引导全县非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购销政策,维护区域粮食市场稳定;负责全县特定条件下城乡粮食供应及粮食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和年检;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管理职责;负责全县粮食收购、销售、市场价格监测、信息收集及报送;负责各级储备粮油和商品粮的储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一符四无”粮仓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和科学保粮新技术的推广及应用;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县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 (另外县粮食局暂时使用事业编制9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兼物价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兼粮食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其他事项(一)县发展和改革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及跨行业、跨领域重要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工业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2、工业结构调整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需报国家和省(市)政府审批或跨多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以及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制定实施行业规划等推动结构调整。 3、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分工:工业、通信业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除工业、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4、与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的分工: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和以工代赈扶贫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实施管理职责,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交通行业以上职责的组织实施;二是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衔接相关部门争取国家铁路项目支持,组织协调铁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二)原县物价局、原县粮食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划归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 (三)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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