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武汉市港航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武汉市港航管理局、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海事局实行一门两牌,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是武汉市交通委员会下属的对全市地方航政、航运、航道、港口及水运行业实施统一管理的县级事业单位;单位地址:武汉市汉口沿河大道237号,邮编:430030。 全局直属八个航务、港监所,两个航道段和船舶检验所、船舶交易所、湖北港监武汉检查站共13个基层单位。同时还对市属八区的航务、港监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水路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军事及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对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进行管理。 2、地方航道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地方航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航道技术等级,对所辖航道及航道设施实施建设、管理、养护,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临河、跨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 3、港口行政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港口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审批和管理港口岸线和港口经营,对港口安全实施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港口公共设施维护。 4、地方海事管理。对所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乡镇渡口渡船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实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管理,负责船舶登记、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对辖区船舶防止污染水域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5、水路运输管理。审核审批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核发船舶营运证,对营运船舶实施检查监督。 6、船舶检验管理。对船舶及船用产品进行审图、检验。 7、船舶交易管理。负责全市船舶交易管理工作。 8、水路交通运输规费征收管理。 9、查处违反水路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 10、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和精神文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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