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丛林制度 |
释义 | 原来专指禅宗的僧团制度,明、清之,则泛指所有汉传佛教寺院制度。 (1)起源 “丛林”梵语“贫婆那”,此云“丛林”指挂单接众可以安僧办道的大寺院,许多僧众合聚共住一处,犹如大树丛丛聚处,得名丛林。 丛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为一众之主,非高其位则其道不严,故尊为长老,居于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后世乃立佛殿)。 所集禅众无论多少,尽入僧堂,依受戒先后腊次安排。行普请法(集体劳动),无论上下,均令参加生产劳动以自给。又置十务(十职),谓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领一人,管理多人事务,令各司其局(《景德传灯录》卷六《禅门规式》)。佛教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成长了近两千年,不仅寺院的经济是完全依附于封建统治阶级,即从寺院制度中也可看出封建势力是从教外、教内控制着整个佛教,使佛教为封建主义服务。现今佛教寺院中的丛林制度,并不是自古就如此的。在隋唐之时,只有“寺”和“兰若”之分。寺的建立要经过政府许可,所谓“敕建”寺的名称要由政府颁发,寺中设首座,寺主、维那,称为三纲,是要由政府任命的,兰若的性质,仿佛近代的茅蓬,只供少数人居住的,兰若也叫做佛堂。到了唐末,由于禅宗衣法相传的习惯,于是寺院的住持有了世代之分,如南宋初正觉为天童寺的第十六世。然而这时宗派的修行,随主持而变易,住持个人所传承的法派与寺院主持的世代无关。到了元宪宗时分天下寺院为禅、教、律,各守其业,不相变易;于是法派与寺院成了固定的关系。这就是明清时代汉地十方从林制度的起源。 现在汉地寺院大约分为四类: 十方传贤寺院:由十方僧伽中公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充任住持。无法派,也不受法卷、虽名有先后而无世系。凡退居与住持,都是平等待遇。 十方选贤传法寺院:由本法门于十方僧伽中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僧伽,先传法印或依法派更改法名,各按其本门习惯行之,按照世代次序传授法卷。 子孙传法寺院:本寺子孙剃度,徒僧先向十方传法寺请法,接受法印。但于子孙剃度僧徒众中遴选贤能者嗣法,继续主持,未嗣法子孙不得争求。十方僧众也不得过问。 子孙继承寺院:于本寺子孙择贤能者继承住持,或由徒辈中以长幼次序承袭,或于同宗近支中推选继充。但不能传法,亦无法卷。其世代次序,照本宗剃度宗派定之。 (2)清规 清规是丛林众僧口常遵行的规制。中国最古的清规是东晋时道安所制《僧尼轨范》,主要精神足根据戒律和法律而制定的。这些规制,今已不传。所谓“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其实百丈所立的清规究竟如何,今日也不可得知。到元至元四年(1338)德辉根据一咸参以诸家诠释,为敕修百丈清规八卷,明英宗正统七年(1442)又敕令重刊施行。清道光三年,仪润又撰百丈丛林清规义记十卷,是将德辉本补充。此外又有宋圆悟克勤之后嗣撰日用小清规一卷。元中峰明本有幻住庵清规一卷,可见宋元之际,各寺规制并不统一。而各寺规制也逐渐繁苛。封建势力也逐渐加深,也于此可见。今日所传,仅是历代祖师为了维护修持成就道业,参照佛律订立了共同遵守的丛林各项规章制度,俗称清规戒律,就是指的中国佛教传统的“丛林制度”。 (3)僧籍、度牒、戒牒 “僧籍”是由政府所掌管的登记僧尼名称及出家得度的簿籍,其始见于东晋。“度牒”是由政府发给的许可出家的凭证,最初只是报名登记,遇事发给临时证,其后就成为永久的凭证。至于正式的文牒大约始于唐,由祠部发给。 由此可见,清朝以前,出家为僧必须经国家登记考试录取,方可披剃出家。直至清朝乾隆皇帝废除考试制度,不需国家度牒,可以出家。因此佛门滥收徒众,滥传戒法,不出僧材,有数无质。 (4)僧服 佛的制度、僧侣只服三衣。 一名安陀会,俗称五衣,即五条衣,又名“杂作衣”。平时作杂事工作,均著此衣。 二名郁多罗,俗称七条衣,又名“上著衣”。以其布块为七条,受两长一短割截衣持,平时僧众上殿过堂均著此衣。 三名僧伽黎,俗称祖(主)衣,又名大衣。即25条衣以25条布横缀之。每一条,缀长布四块,短布一块(四长一短)此衣为最大,故称为大衣。比丘乞食说法时均著此衣,故又名“说法衣”。又以此衣之条与世之田畴相等,说法能生长功德,故又称“福田衣”。“花衣”是经忏门庭为求庄严美观,衣上绣花故称花衣。 以上三衣,总称为袈裟,或称法服:此外还有“衲衣”和“具”衲衣又名“粪扫衣”;拾取人家弃为粪扫的破布,缝袵为法衣,故名为“粪扫衣”。此衣是行“头陀行”的比丘著的。“具”本名“坐具”或名“卧具”,有三用:一为护身;二为护衣;三为众人床席卧具。今出家僧众的坐具为礼拜之具;礼拜时先展敷坐具,就其厂礼拜。 僧侣除以上三种法服外还有几种常服,分述如下: “海青”:即大袖袍子,本是中国占装汉服,非僧服。 “大褂”:即圆领长罩衫,也是古装汉服,亦非僧服。僧侣保守,未随世俗改进。 “太虚装”:是太虚大师提倡改制的衣帽叫太虚装。“太虚”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萨戒本。他提倡僧伽改戴圆形平顶帽,人称之为太虚帽。提倡平时僧装,不论寒夏,改着圆领对肩,但作佛事举行宗教仪式时仍保持海青搭衣不变,只有佛学院教师学僧响应照行,丛林中未能普及。 (5)法器、庄严 一、钟:钟有大、小钟、报钟之分。 大钟的用处:(1)每日早晚击大钟,是从林号令之始。每击三通,缓各十八,总一百另八下。起止三下稍紧,与大鼓报钟相照应。(2)幽冥钟,昼夜响声连接,不紧不缓。(3)凡集众、礼祖、普佛、戒期佛事等。(4)接送尊宿、住持等,(5)上堂佛事。 报钟:是禅堂的为僧侣每日行事的节度。 小钟:又名殿钟,是朝暮课诵唱赞念佛等用。 二、板:板有内外之分,铁木之别,禅堂报钟下的木板是表示各宗派的主要标帜。(洋见五家钟板式)禅堂内外又有小板,堂外名报板,进堂击之;堂内站香名站板,行香名催板,客堂挂的名序板,夜巡也有板,名催板。 三、木鱼:有圆鱼、长鱼之分,木鱼者,因鱼昼夜不合目,佛家欲修行者,精勤不息,日夜废寝,故用木刻圆形,有鱼鳞的木鱼。用圆形木鱼是念诵时用之。长鱼名梆,悬在斋堂,二时粥饭及晚课击之,普请出坡时击之,又有浴室有梆,入浴次序。 四、磐有圆磐、手磐之分。圆磐是念诵时所用,凡住持尊宿,施主礼佛时皆鸣三下。手磐又名引磐,有柄用手可举,亦为作佛事的乐器。 五、鼓,有大鼓(法鼓)、中鼓、小鼓之分,大鼓与大钟相对,晨昏与大钟同起同止,凡上堂说戒,迎送尊宿等亦然。中鼓即大殿—卜放的铃鼓。小鼓又名手鼓。 庄严(即供具) “幔”,俗称即“合门”。挂在佛前,犹如帐门。在佛庄严供具中无此名称只有“鬘”。鬘是印度饰首者。即璎珞之类。普贤十大歌行。第三广修供养中,“以诸最胜妙华鬘。“为第一供养。 幡:“幡”,梵语“波哆迦”,是为表现佛的威德,而作出的一种庄严供具,犹如军中大将的旌旗。据说:佛在世时有一位长者至佛前说:“欲作幡供佛”佛对长者说:“随你心意;”并叫他作五幡,谓狮子幡,莫羯罗幡,龙王幡,揭路荼幡,牛王幡,此都是供具之幡:还有荐亡幡,延生幡。 宝盖:“宝盖”即以宝玉装饰的天盖,是佛菩萨及讲经法座上所悬的庄严供具,形如伞。 法背:“法背”即悬于说法宝座及放焰口宝座背后的一大整幅绣花幕帐,多使用于经忏门庭。 火焰:“火焰”即安置佛菩萨头背上的圆轮光明镜,名叫火焰,表佛身相,火焰炽盛。 供具:供具亦称供养,凡是敬献在佛前供品,如香花灯涂果乐为六种供养。又在法华经中法师品称为十种供养即花,香,音乐,抹香,涂香,烧香,幡盖,衣服、妓乐、合掌。代替钟鼓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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