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次生地质灾害 |
释义 | derived geological disasters 次生灾害次生地质灾害的原因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 如地震引起的滑坡、地裂缝,崩塌,泥石流等;火山引起的泥石流等。 次生地质灾害是灾害链现象的具体表现。 地震引起的房屋倒塌,人员受伤等不是次生地质灾害。 地震次生灾害地震次生灾害是指:由于强烈地震使山体崩塌,形成滑坡,泥石流;水坝河堤决口造成水灾;震后流行瘟疫;易燃易爆物的引燃造成火灾、爆炸或由于管道破坏造成毒气泄漏以及细菌和放射性物质扩散对人畜生命威胁等等,统称为次生灾害。 城市是各种生命线工程高度集中的地区,地上地下各种管网密布,地震次生灾害尤为突出,国内外历次大地震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如1975年2月4日海城7.3级地震,鞍钢因停电停水而冻结,高炉停产;营口水电设施破坏,全市停水停电,城市滩痪。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级地震,开滦矿供电中断,涌水量猛增,矿井被淹。天津碱厂白灰埝滑坡使30多人丧生;化工厂阀门破坏、溢氯毒死5人。1964年6月19日,日本新潟7.5级地震,油库受震起火,大火烧了360小时,直至原油烧尽,300多所民房,工厂无一幸免。1906年4月18日美国旧金山8.3级地震,火炉翻倒引起大火,供水系统破坏,大火持续三天三夜,10平方公里市区化为灰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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