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刺奸将军 |
释义 | 出处《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一》 原文秀①舍中儿②犯法,军市令③颖川祭遵格杀④之,秀怒,命收⑤遵。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也。”乃贳(shì )⑥之,以为刺奸将军,谓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 译文刘秀的一个侍从犯了杀头之罪,依法当斩。军市令(意为军中主管贸易的长官)颍川人祭遵依法将这侍从处死了。刘秀知道后勃然大怒,命令把祭遵抓了起来。主簿陈副进谏说:“您经常要求军队服从命令,如今祭遵奉法为上,不避亲疏,秉公尽职,这正是照您的命令行事啊!”于是刘秀赦免了祭遵,并封其为“刺奸将军”(意为除暴去恶的将军)。刘秀对诸将领说:“你们要小心祭遵啊,我的亲信犯了法,尚且被他处死,你们如果犯了法,他也决不会徇私情的。” 注释①秀:刘秀,即汉光武帝。 ②舍中儿:年轻的家仆。 ③军市令:古时军中立市,进行贸易。军市令就是管制军事的长官。 ④格杀:击死。 ⑤收:逮捕,拘押。 ⑥贳(shì ):赦免。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