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温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
释义 | 协会简介温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准,温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成立于2001年12月5日。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温州保险业健康发展。协会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是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 协会只接纳单位会员。目前会员单位有204个,其中市级财产保险公司22家,人寿保险公司19家。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届理事会由41名理事组成,会长郑文华,常务副会长宋国川,副会长郦晓东、庄才潜,秘书长陈光恩。协会设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另设有: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委员会、财产险专业委员会、意外险专业委员会、营销管理专业委员会、新闻宣传专业委员会、保险理赔专业委员会、银保专业委员会和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共8个专业委员会。 会员管理一、本协会只接纳单位会员。单位会员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社团组织。 二、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法人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温州市内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温州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机构。 (四) 经县(市)社团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保险行业组织。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或授权秘书处)审议通过,办理入会手续。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会员有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批评和监督。 (四) 本协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和协会制定的各项共同规则,执行协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 (四) 接受协会的调查咨询,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 (五) 按期缴纳会费和协会决议要求交纳的其它费用。 六、会员请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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