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增祺 |
释义 | 王增祺,字梅惠,福州台江区人,生年不详。少时读书,成年后继承祖业,经营设在中亭街的同成碗行和三保双龙桥的悦来碗行。同时不断拓展经营范围,面向全国创立海运业,设常安轮船公司,自置或租用海船,航运于福州、上海、天津之间;经营粮食业,向大连、营口采办生油、大豆、面粉等,在福州批发销售;经营木材业,开设森记木材行,向天津、上海、沈阳等地运销木材;经营棉布业,向上海等大城市采办棉纱布运回福州批发销售;经营报关业,开办森记报关行,为他所经营各业办理报关工作,还对外承办报关业务;经营房地产业,向台江地区购地建筑商品房,出售给中国国货公司、新奇春百货店、永安堂药材行等家。此外,他还投资福州电话公司,与人合营南台茶行、太成纸行。他还在天津购买一个码头,每年收入停泊费达10余万元。梅惠经营商业的全盛时期,广集资金达60万元以上,各业职工约有200人左右。 梅惠以仓山中洲吉祥街住宅作为经商业务的总指挥部,并作为联络同业商帮、宴请社会名流及国民党军政官员场所。他善于利用各地行、庄,了解各地商业行情,预测货物价格升降,以决货物的围购或抛售。他善于运用姻、襟亲的关系,让福州某些富商给他贷款常保持20多万元,并利用对方商业优势积极参与经营。梅惠为使各行、庄的货物能及时或占先调运,与闽江轮船公司理事长黄章五合股经营太成土产行。到20世纪30年代初,梅惠成为福州商界有影响的人物。他出任瓷陶、木材、面粉三个同业公会理事长。 民国28年(1939年),梅惠被国民政府指派为商业整理员,经整理后,他被选任闽侯商会会长,又当选为福建省参议员,并担任福州粮食联营处理事长。由于梅惠在工作中忤逆当局权贵的旨意,民国29年,他因存1000箱食油,被诬为囤积居奇罪,判无期徒刑,移三元军人监狱执行。因国民党当局对梅惠判处不公,引起福州各界、各地商会、省参议会,以及海外华侨商团的遣责、声援。在梅惠关押期间,福州第一次沦陷,他的大批货物,被日寇搜劫一空。民国31年,刘建绪主闽时,撤销对梅惠的原判而释放。此时,王家商业趋向衰落。民国33年,福州第二次沦陷,梅惠疏散到南平、闽清,遥控福州商业经营。民国34年,抗战胜利后,梅惠重振商业,在台湾购置仓库,与台商合股开设南中商行,在福州、上海、台湾之间,开展木材、茶叶、白糖等商业经营。同年,梅惠又被命为商会整理员,民国35年,他选任福州商会常务监理。梅惠为重振家业,又亲赴天津开展商业事务,但逢国民党发动内战,商务日非。他感到兴业无望,心情郁忧,于民国35年患脑溢血病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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