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锋,35岁,白族,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大理州鹤庆县公安局草海派出所所长。先后被省、州公安机关评为“三基”工程建设标兵,2008年被州公安局评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先进个人,2010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他带领的派出所,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2009年底,通过“一级公安派出所”初评。
“不管贫贱富贵,王所长都一视同仁,把我们当成亲人,无微不至地给予关心照顾”,这是群众的真情实感。作为派出所长,王兴锋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忧、我有所虑,民有所求、我有所助,民有所难、我有所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