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信飞 |
释义 | 王信飞(1913~1951) 又名王安良。祖籍为陵水县本号镇石芽村(父王大成,母黄荷妹于1910年10日从陵水迁居南圣新村),出生于保亭县南圣新村(今通什市南圣镇新村)。黎族。保亭县参议会参议长、县政府副县长。民国二十年(1931年)由南圣学校教师黄益森、廖希吾推荐到陵水同仁学堂就读,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又由该学堂选送到广州师范学校就读,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转入广东省政府创办的“优育班”读书。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在保亭报什学校任教员。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在毛感小学校任教。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任为南圣区区长。民国三十五年一月(1946年1月),调任加茂区区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初,任国民党保亭县自卫大队队长。同年12月,任国民党保亭县参议会参议长、县政府副县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保亭县城解放,率领保亭县参议会人员逃窜陵水。1950年4月,陵水县解放,率属部随警保三师二团三营营长王光华和国民党保亭县突击大队长王定国潜回保亭县毛感山区,企图凭借险要山区负隅顽抗。1950年5月,在剿匪部队的强大攻势和党的政策感召下,被迫率残部向人民政府投降。1951年,在海口被错杀。1988年7月7日中共海南省委统战部发出《关于认定王昭信等人为投诚人员的通知》,确认王信飞等人为投诚人员,并做好善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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