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少云,女,1978年生,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汪少云工作上攻坚克难,严格要求自己,业务上钻研求精,多年来,经她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近300件,且无一错案。
爱啃“硬骨头”。办案中,不认罪的案件最为难办,而有股钻劲的她却爱啃“硬骨头”。2010年,在办理全国有影响的“7.15”特大销售假烟案件时,法庭上独自面对多名被告人和八位辩护律师,她毫无惧色,讲事实、举证据、析法理,出色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她驾驭庭审的能力赢得了检察系统的普遍赞誉。
“情”系未成年。2007年,还在上初中的陈某犯了抢劫罪。为了让陈某迷途知返,她耐心开导教育直至陈某真心悔改。之后,她积极向法院建议采取“圆桌公诉与审判”方式审理,最终使陈某得到轻缓判决,重新回到了课堂上。
“干学”两结合。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内业务性最强,涉及面很广的部门。为掌握过硬本领,她不放松学习,注重及时收集、研读新的法律、法规等,撰写的《伤害行为导致特 异体质人死亡如何定性》、《由一宗青少年团伙抢劫案引起的思考》等文章、论文被省级刊物采用并获奖。
近几年,她多次获得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公诉人称号,2010年 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及省级优秀辩手奖,今年5月被评为贵池区“十大杰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