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造竹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桐府办发〔200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抓好我县2008年度造竹工作,不断扩大我县竹资源基地规模,稳步推进我县方竹产业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方竹笋之乡”品牌效应,逐步把我县建成“山山有竹,四季采笋”的笋用竹基地县,现将2008年造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新型工业大县,绿色产业之乡,特色旅游胜地,重庆卫星城市”的发展定位,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竹的原则,坚持以方竹实生苗造竹为主、其他乡土竹种相结合,坚持生态优先、生态与经济相结合,坚持工程造竹、树种结构调整和“四在农家”创建造竹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扩大方竹产业规模,推进竹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切实加强生态建设。 二、任务目标 2008年全县造竹计划3万亩,其中工程造竹1.5万亩,全部采用方竹实生苗造竹;树种结构调整造竹1.5万亩,采用乡土竹种造竹;“四在农家”创建造竹1.5万株,分布在九坝镇山堡村和芭焦乡长岩村(各乡镇造竹任务详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造竹工程是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加快方竹产业化进程的需要,是我县积极对接遵义市第二轮百万亩造竹工程和做大做强“中国方竹笋之乡”品牌的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方竹产业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方竹产业作为一项主导产业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不断壮大方竹产业基地规模,促进方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造竹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造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村、组、山头地块,切实做到工作早安排、任务早落实。在实施造竹工作中,县方竹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林业部门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相关的技术培训、种苗供应和检查验收等工作;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计划落实、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后期管理等工作。通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确保按时完成2008年造竹工作任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发展方竹产业的重要意义,大力引导农户和积极支持干部参与发展方竹产业,支持和鼓励大户承包荒山造竹,通过干部带动群众、大户带动面上的形式,扎实抓好造竹工作。 (四)强化措施,有序推进 在造竹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两个确保”和完善“两个制度”。“三个坚持”:即坚持先规划后实施,坚持工程造竹、树种结构调整造竹和“四在农家”创建造竹相结合,坚持以方竹实生苗为主、其它乡土竹相结合。“两个确保”:确保2008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造竹任务,确保造竹成活率在85%以上,面积合格率达100%。“两个制度”:实行通报制度,在造竹中对进度缓慢、造竹质量差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进度快、质量好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实行造竹任务责任金制度,各乡镇向县人民政府交纳造竹任务责任金,其中狮溪、黄莲及芭蕉3个乡镇各缴纳2万元,水坝塘、羊磴、木瓜、夜郎、大河、楚米、娄山关、燎原、九坝、茅石、马鬃等11个乡镇各缴纳1.5万元。 (五)强化培训,确保质量 在实施造竹工作中,县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大科技投入,总结推广先进的造竹技术,以高产示范工程为载体,强化技术培训,提高造竹水平。林业部门要做好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竹的原则,指导各乡镇把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同时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制作光盘和印制技术资料,把成熟的栽植、管护等技术传授给广大干部群众。 (六)加强管护,巩固成果 各乡镇要按照“三分造、七分管”要求,高度重视植后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明确专人管护,并落实到山头地块,严防人畜践踏、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确保栽植一片,成活一片,见效一片,决不允许“年年造竹不见竹”的现象发生。 (七)加大投入,提供保障 资金投入是造竹工程实施的前提和保证,县级财政将预算一定的资金,主要补助苗木投入不足问题,各乡镇要补助相应资金,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动员企业、集体、个人投入资金,加大方竹产业投入。 四、认真督导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在造竹工作中,由县方竹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实行每10天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评比,把造竹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并实行单项考评,对完成好的乡镇,县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1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完成任务好的乡镇享有评先资格,对全面完成任务(指合格面积)除退还造竹责任金外,并按合格面积每亩奖励1元进行以奖代补,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除扣除责任金外,县人民政府将对其挂黄牌,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1、桐梓县2008年造竹工作考核办法 2、各乡镇造竹任务表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桐梓县2008年造竹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方竹产业建设,不断扩大资源总量,做大做强方竹产业,确保2008年度造竹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办法、内容及步骤 (一)考评办法 2008年度造竹工作由县方竹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从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监察局等单位抽人组成督查考评组,实行分片分阶段对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领导重视、宣传发动、造竹进度、造竹质量、任务完成及落实管护情况等工作。 (三)考评步骤及时间 第一阶段(2008年1月10日—1月20日):检查各乡镇贯彻落实全县造竹工作会议精神、造竹任务安排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情况。 第二阶段(2008年3月10日—3月20日):检查造竹任务完成情况。 第三阶段(2008年8月—9月):由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造竹面积、成活率和合格率进行检查验收。 二、考评标准 采用百分制考评,具体标准如下: (一)领导重视(10分)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召开班子及乡镇、村、组干部群众会,制定工作安排意见,明确镇、村、组责任,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书写标语等。每缺一项扣1分。 (二)按要求完成任务(90分) 1、工程造竹计40分(无“四在农家”创建造竹的乡镇计45分)。全面完成任务(指合格面积,下同)计满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2分。 2、树种结构调整造竹计20分。全面完成任务计满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4分。 3、“四在农家”创建造竹计5分。合格株数为100%计满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 4、造竹质量计15分。造竹合格率为100%计满,每差1个百分点扣2分。 5、落实管护措施10分,落实管护措施,明确专人管护,无人畜破坏计满分,未落实管护措施扣3分,每发生1例人畜破坏扣3分。 以上各项扣分直至扣完当项考评分为止。 (三)加分标准 1、工程造竹:任务在1000亩(含1000亩)以下的,每超100亩加2分;任务在1000—1500亩(含1500亩)的,每超100亩加3分;任务在1500亩以上的,每超100亩加5分。 2、树种结构调整造竹:任务在1000亩(含1000亩)以下的,每超100亩加1分;任务在1000亩以上的,每超100亩加2分。 三、认真实施考评,严格兑现奖惩 2008年度全县造竹工作按照以上三个价段进行检查考评,严格兑现奖惩,考评结果纳入各乡镇年终综合考评内容,实行重奖重惩。 (一)奖励措施 1、年度考评总分在85分以上的乡镇参加评比。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0.5万元。 2、设个人奖10名,对造竹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奖金各500元。 3、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当年造竹任务(指合格面积)的乡镇,每亩按1元进行奖励,超出任务部分每亩按2元奖励,并退还交纳的责任金。 (二)惩罚措施 1、造竹验收合格面积占任务90%以下的,扣除全部责任金;合格面积占任务90%(含90%)以上的,每差1个百分点扣除责任金1000元。 2、合格面积占任务40%(含40%)以下的,县人民政府对其挂黄牌,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在造竹工作中,因林业技术干部指导失误,造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严格追究责任。 2008年度各乡镇造竹任务表 单位:亩、株 项目 狮溪镇 3000 2000 1000 300 芭蕉乡 3000 2000 1000 300 7500 四在农家造竹在芭蕉乡长岩村实施 水坝塘镇 2000 1000 1000 300 羊磴镇 2000 1500 500 200 木瓜镇 2000 1000 1000 300 黄莲乡 3000 2000 1000 300 夜郎镇 1500 500 1000 300 大河镇 1500 500 1000 300 楚米镇 2500 1500 1000 300 马鬃乡 2000 500 1500 500 茅石乡 2000 1000 1000 300 娄山关镇 2000 500 1500 400 燎原镇 2000 500 1500 400 九坝镇 1500 500 1000 300 7500 四在农家造竹在九坝镇山堡村实施 合计 30000 15000 15000 4500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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