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桐府办发〔2007〕87号 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继续坚持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在完善各项制度和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实施绩效考评管理试点,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重点 (一)严格基本支出定额管理,夯实基础,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坚持定员定额管理,人员经费严格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和津补贴政策规定、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按照县级规定的定额和标准(见桐府办[2004]129号文件)测算和编制,积极完善政府公共资源合理占用与费用定额相结合的预算管理体系;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政府节能降耗的有关要求,努力节约经费支出。 (二)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细化,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研究探索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在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将启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推进预算编制信息化工作。对“一上”预算上报的新增项目要严格把关,有保有压,确保重点,将项目申报规模控制在确定的范围内;要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论证、审核和排序,实现项目支出预算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要按照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做好年初预算项目和执行中预算项目的细化工作,真正做到从最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预算,原则上上级预算单位不得代编下级单位预算;稳步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的滚动管理,对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除县委、县政府临时批办的特殊事项外,原则上该项目必须是当年申报而未安排的项目;继续推进预算支出项目库建设和完善,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以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 (三)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在安排部门预算时,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情况,加大结余资金的统筹安排力度,提高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未完成的延续项目要将结余资金继续用于原定项目。有净结余资金的要优先安排其他项目支出,仍有缺口的财政再视情况安排。 (四)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进综合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和单位的所有收支要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继续加大对预算内外资金和单位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实行统筹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五)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部门和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在预算中编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涉及执行中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将不予审批。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经常性商品购置项目,应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填列。 (六)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做好资产清查和资产动态监管,研究建立资产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根据财政部公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管理职责,细化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研究建立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的监管体系,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办法》(财办[2006]52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等相关文件,做好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打好基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的相关标准,结合本部门资产管理的实际,研究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存量资产的管理,促进存量资产与增量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素 (一)编制单位。县直各预算主管部门、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单位均要编制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 (二)编制程序。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一上”即部门和单位向财政报送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一下”即经县政府审定,财政向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即各部门和单位根据下达“预算控制数”编制修订后的部门预算报送财政;“二下”即人大批准政府预算后,财政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各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算。 (三)收入预算。包括部门及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非税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征收计划数要依法、按政策填列,不得漏报和虚报。 (四)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据实编制。公用支出按部门分类分档的定额标准编制预算。项目支出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工作任务编制预算,并提供相关依据,项目支出预算需要单独编制申报文本资料,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论证,报县政府批准。 (五)细化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以2007年政府收支科目为蓝本,收入编制到目级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编制到项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编制到款级科目。 (六)报表填报。各部门和单位以县财政局下发的编制样表编制本单位2008年部门预算,向县财政局报送部门预算报表和电子数据。 (七)编报时间。“一上”报送时间为9月15日前,“一下”批复时间为10月10日前,“二上”报送时间为10月30日前,“二下”批复时间为2008年县人大批准预算后1个月。 四、2008年县级部门预算的编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完整编制预算。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格式和编制方法,分别编制部门预算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要有充分依据和论证,除特殊情况外,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总额应控制在上年度批准的预算额度内。部门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严格预算刚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复后的部门预算,统筹资金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在预算执行中,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在预算的额度内掌握使用。除上级追加专款、突发性紧急经费事项、新出台的政策性增支等特殊原因外,部门预算不予调整。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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