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跳板法则 |
释义 | 法约尔于1841年出生在法国的一个资产阶级家庭。他以其具人广泛适用性的一般管理理论而享誉行政管理学界的盛名。他的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一书中。 管理五要素(法约尔的五职能论):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 管理的十四条原则: 劳动分工、权力、纪律、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人员报酬(基于经济人)、集中、等级系列、秩序、公平、首创精神、人员团结、人员稳定。 其跳板原则内容如下: (1)在遇到一些需要快速办理的事情时,为提高办事效率,需要跳过原有的管理路径,在平行的两者之间建立直接联系的渠道,即建立跳板或天桥; (2)若两者无法协调,再报告上级,由上级协调(即越级上报)。 这一情况下称作管理过程中的跳板法则。法约尔“跳板”理论旨在保持命令统一的情况下,迅速而及时地解决一般事务,从而使组织最上层得以从繁杂的事务中摆脱出来,专注于一些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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