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天津市盐政稽查队 |
释义 | 队况简介天津市盐政稽查队,是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直属单位,处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盐政执法工作。 天津市盐政稽查队前身为天津市盐政稽查大队,隶属于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2009年5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撤销长芦盐务管理局,其相关职能并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信委设立盐政管理处(在经济运行处挂牌)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专营管理,设立盐政稽查队负责全市盐政执法工作。 2010年,全市共出动盐政执法人员2.5万人(次),对食盐销售网点及用盐企业的检查累计达11.3万户(次),共立案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350余起,捣毁制售贩卖假冒食盐窝点15个,罚没各类违法盐产品750余吨。查获各种规格假冒食盐包装物2.5万余个,收缴了一批制假工具。公安司法机关以非法经营食盐犯罪对涉盐违法分子刑事拘留1人,批捕1人。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销盐总量完成22万吨,其中小包盐3.86万吨。全市碘盐合格率达到98.2%,碘盐覆盖率达到93.7%,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2.1%,“三率”达标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为保证市场合格碘盐供应和居民食用盐安全发挥了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 主要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市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2、指导全市各级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 4、依法查处盐业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 5、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 组织机构盐政稽查队内设办公室,直属第一小队、第二小队、第三小队、第四小队、第五小队。 指导各区县盐政稽查分队:武清区盐政稽查分队、宝坻区盐政稽查分队、宁河县盐政稽查分队、静海县盐政稽查分队、蓟县盐政稽查分队; 指导塘沽盐场盐政管理处、汉沽盐场盐政管理处。 领导班子天津市经济和和信息化委员会副总经济师、天津市盐政稽查队法人代表:邹方斌。 天津市盐政稽查队队长:卢贤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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