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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川石教案
释义

事件起因

清同治五年(1866年),英国驻福州领事星察里和传教士胡约翰想在闽江口要塞岛屿购地建教堂和“避暑山庄”,先在嘉登(琅岐)购地遭群众反对未成。

同治七年(1868年),利用教徒林臻信串诱川石岛民陈道松,把陈氏公地私自永远租给英教会建房并订立租约。岛民知悉后群起反对。

事件发展

时川石隶属闽侯,岛民推举闽侯亭头绅士王有树(一说王有澍,曾任四川夔州知府)出面交涉。王与福建巡抚卞宝第过从甚密,经呈实情,获卞支持,因而福州府与闽侯县均拒绝办理租约手续。英教会却无视中国主权,于同年十二月三日(1869年1月15日)由胡约翰率带土木工人到川石岛强行破土动工,岛民愤起反抗,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英领事星察里知悉后竟下令停在闽江口的英舰派兵登陆示威,并打死带头反抗的岛民王光天(一说王克明)。岛民纷纷提出抗议,胡约翰和英兵在群众怒喊声中逃离川石岛。英领事坚持要在川石起盖,遂向清廷福建当局施压,扬言如有阻碍即开炮还击,还要“赔偿”军费,同时派人到亭头王有树家威胁,在王宅周围散布火药,胁迫王弟及侄立约,声言不论谁阻扰买地,均由王负责,要王赔偿一万两英银。闽浙总督英桂迫于英领事压力,竟命通商局加价买回川石山地作为官产再出租给英教会,以讨好英人,避免冲突。卞宝第愤而辞职以表心迹。川石岛民见官府软弱无能,无法保护乡土,一面继续据理力争,并向英领事提出惩凶赔偿的正义要求;一面同仇敌忾,组织团练,武装自己,布置岗哨,日夜戒备,并联络周围乡民誓死保卫乡土。英领事探知岛上实情,不敢冒险上岛。总督英桂亦怕激起民变,难收残局,只好设法推诿。后派知府出面调停。

事件结束

在民众的坚决抵抗下,英传教士胡约翰终于光绪五年(1879年)把租约交还川石人民。持续十年之久的“川石教案”,终以人民胜利而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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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3: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