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太田阶段法 |
释义 | 理论依据儿童孤独症的发展从重度障碍到正常程度之间存在很大的跨度范围,对于发展程度不均衡的孤独症而言,在教育诊断和评估时需要有一种统一的发展视角作为参照,从而使评估结果突出连续体的特点。 太田阶段评量法在阶段划分和测试方法上借鉴了皮亚杰的符号表象机能的发展阶段理论和临床法的应用。尽管符号表象机能涉及语言、延迟模仿、象征游戏、表象等不同层面,但其核心手段是语言。因此,通过对孤独症儿童语言理解程度的测试,可以综合评价其符号表象机能的发展状况,更好地认识其认知言语障碍的本质。 符号表象机能的发展阶段“太田阶段”按照儿童的认知发展分为阶段Ⅰ、阶段Ⅱ、阶段Ⅲ-1、阶段Ⅲ-2、阶段Ⅳ五个阶段。另外阶段Ⅰ又细分为Ⅰ-1、Ⅰ-2、Ⅰ-3三个小阶段,各阶段的认知发展特征和发展常模如表1所示。 表1: 太田阶段符号表象机能的发展阶段的定义 正常儿童的发展标准 阶段Ⅰ 符号机能不能被认识阶段 Ⅰ—1 手段和目的不能分化阶段 4个月 Ⅰ—2 手段和目的分化萌芽阶段 8-9个月 Ⅰ—3 手段和目的分化能清楚认识阶段 1岁—1岁半 阶段Ⅱ 符号机能的萌芽阶段 —2岁 阶段Ⅲ—1 符号机能清楚认识阶段 2岁半前后 阶段Ⅲ—2 概念形成萌芽阶段 3岁—4、5岁 阶段Ⅳ 基本性的关系概念形成阶段 —7、8岁 阶段Ⅰ:即无符号表象阶段;对处在阶段Ⅰ的儿童,还应注意观察其获得需求的手段,收集监护人或保育者所提供的信息以确定其具体所处StageⅠ内的小阶段: 阶段Ⅰ-1:几乎没有要求的手段,只是哭闹或发脾气。 阶段Ⅰ-2:只有单一的要求手段,即采取“起重机式”(“crane”现象)的要求手段(如用母亲的手去拿东西)。 阶段Ⅰ-3:会使用多种要求手段,如除“起重机式”要求外,还有指示、语言、姿势等。 阶段Ⅱ:即符号表象萌芽的阶段,阶段Ⅱ是向符号表象获得的过渡期,因而没有细分。 阶段Ⅲ-1:即符号表象清楚认知阶段;阶段Ⅲ-1 又根据LDT-R4项目中的2、3两问项的回答情况区分出阶段Ⅲ-1前期和阶段Ⅲ-1后期。 阶段Ⅲ-2:即概念形成的萌芽阶段。阶段Ⅲ-2 又以能否比较“眼前没有的物体的大小”(如口头提问“椅子和铅笔哪个大?”或“汽车和杯子哪个小?”或“三轮车和飞机哪个小?”)而区分为阶段Ⅲ-2前期和阶段Ⅲ-2后期。 阶段Ⅳ:即基本性的关系概念形成阶段,再以是否通过LDT-R5项目中棋子数的守恒来分为阶段Ⅳ-1和阶段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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