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泰州市运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
释义 | 索引索 引 号: 01441653/2011-0007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泰州市运输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11-07-11 文 号: 泰运管〔2011〕81号 正文泰州市运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运管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全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管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运管中心工作,及时全面反映运管发展的新情况、新亮点,以提高信息质量和被采用率为核心,以服务各级领导为重点,为领导机关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不断开创信息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条 考核对象范围为:各市(区)运管处(所)、处机关各科室。 第二章 报送要求第四条 政务信息报送的重点: (一)国家、省、部、厅、市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运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行业管理的重大部署及实施情况;行业管理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及相关建议。 (三)运输安全监管情况及经验。 (四)运管行业深化改革和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第五条 政务信息报送的要求: (一)提高信息质量。围绕“准确、全面、快速、深入、超前”的要求,所用事例、数据必须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要认真核实;要深入调研,发掘信息内在价值,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要有超前意识和大局意识,对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注和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前收集分析有关情况,及时跟踪,及时反馈,为领导提供系统的决策依据。 (二)强化报送时效。急事、要事和突出性事件应当在事发后4小时内迅速上报,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并做好续报工作。 (三)突出报送主题。上报信息要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要素清楚。 (四)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的原则。报喜信息要恰如其分,避免虚假情况;报忧信息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内容准确可靠。 (五)坚持信息工作与调研工作相结合。信息人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写出内容充实、有深度分析和对策建议的调研信息。 第三章 评分考核及奖惩办法第六条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内容分政务信息基础工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等3个方面。 第七条 基础工作共5项,每项4分,总计20分,对不达标的按分值酌情扣分。 (一)领导重视,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信息员三级负责制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到位。 (二)有一支由专、兼职信息员组成的信息工作队伍,形成覆盖本单位的运转有效的工作网络。 (三)每年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活动。 (四)有规范的信息报送载体,信息工作所需设施齐全。 (五)积极参加省、市运管系统信息工作会议、活动,按时保质完成上级政务信息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报送工作共4项,总计80分,对不达标的按分值扣分。 (一)坚持正常报送信息,各市运管处平均每月向市处办公室至少报送10条,高港运管所平均每月向市处办公室至少报送5条。总分50分,每月少报一条扣2分。 (二)紧急重要信息不迟报、漏报、误报。总分10分,发现一条迟报、漏报或误报的,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专约、专报信息能按时、保质报送。总分10分,发生一次未按要求报送的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四)调研及反馈信息能经常、及时报送,总分10分,发生一次未按规定报送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九条 信息采用情况评分根据信息采用载体的等级和信息得到领导批示的种类给予打分。 (一)在市交通运输局主办的信息载体上采用:一般动态信息1分,紧急重要信息3分;调研信息5分。 (二)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各种信息载体上采用:一般动态信息5分,紧急重要信息8分;调研信息10分。 (三)在省厅运管局办公室及省以上办公厅主办的各种信息载体上采用:一般动态信息10分,紧急重要信息20分,调研信息30分。 (四)被省厅、市级领导批示:一般性批示(如阅研类批示)每条加10分,重要性批示(如对内容肯定性批示)每条加20分,决策性批示(如要求纳入政府及部门工作方案中实施的批示)每条加15分。 (五)省级以上领导批示:一般性批示加20分,决策性批示加15分,重要性批示加20分。 第十条 对各单位、部门政务信息基础工作的考核,采取各单位、部门自检自查、市处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和组织各单位分组互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送工作由市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情况进行考核;采用情况由市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并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 市处根据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在完成任务的各市(区)运管处(所)及处机关科室中各评选出一个“先进集体”,(市处办公室、政工科原则上不参与该项评选)。 (二)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原则上在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的信息员及在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信息员中产生,每年评选5名左右。 (三)评选优秀信息。主要是调研信息,以信息纳入领导决策领域,领导对信息有重要性批示或决策性批示,在领导指导工作、科学决策中起到重要作用为标准,每年评选3篇左右。 第十二条 政务信息被部、省政府,省局、市政府、市局政务网站、内参采用的,调研性信息每条各奖励250元、150元、80元;其他信息每条各奖励150元、80元、30元,被领导批示,引起重大影响的,每条各另奖励150元、100元、50元。 两人以上署名的稿件按一篇计算,一篇稿件同时被各级媒体采用的按最高级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各单位(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凡未完成的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第十四条 成立全市运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运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的组织工作。组长:申元昌,副组长:窦顺东,成员由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市运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市处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各市(区)运管部门、处机关各科室指定专人任信息员,并将信息员名单报市处办公室,负责与市处办公室的对接联络。 第十五条 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主要以电子邮件形式规范上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运管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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