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泰安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泰安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前身是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而组建的政府服务社会的载体平台,2003年6月正式运行,2010年3月更名为现名。下设综合科、业务协调科、监督考核科三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对各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目前,进驻窗口部门39个,窗口服务人员110名,进厅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83项。中心正式运行以来,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主线,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事项阳光办理,按照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组织窗口高效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2003-2005年,中心连续3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6年以来,中心每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多次迎接了上级检查、考察、调研及省内外有关地、市的学习参观活动,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2006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的吴官正同志视察了中心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2007年,中心被评为全省行政审批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为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其创优环境、高效服务的做法还曾被山东电视台“走遍齐鲁看靓点”栏目作过专题报道。 市委、市政府重视中心建设,加大措施,强力推动,组织指导进厅部门做到了项目、人员、职能三个到位,强化了中心职能。中心遵循“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 “一口受理、窗口运作、承诺服务、限时办结”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集中办公。中心实行标准化服务,建立了包括服务质量、服务管理、服务工作在内的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通过运行体系,监督管理,持续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中心建立了网络审批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络办理、网络监督;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对每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科学合理设置,将18个方面、102项许可事项纳入并联审批流程,内、外资企业注册和建设项目审批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承诺的21、27、51个工作日分别压缩到14、14、32个工作日,分别压缩了33.3%、48.1%、37.3%。并通过对企业注册登记、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服务效率和质量都有了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心建立了电子指纹考勤、值勤巡查、积分考核等十几项制度,设置了行政效能投诉监督电话和意见箱;通过网络和视频实现了对事项办理和窗口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和视频监督,并在市监察局设置了监控终端;设置了网络“评价器”,由当事人对窗口的事项办理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一事一评”;对入驻中心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实行月度百分考核和年度积分考核,各项管理非常规范。中心的成立和高效运行,使政府服务效能大大提高,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社会成员获取政府服务的成本,进一步树立了便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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