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台安县盐政管理办公室 |
释义 | 台安县盐政管理办公室是台安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辖区的盐业行业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于鞍山市台安县经济局。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盐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规规章,并对其施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4、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 5、受理盐业行政纠纷; 6、完成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盐政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任务。 内设机构: 稽查科:负责全县盐政稽查工作。 综合科:负责协助处理办公室领导日常工作。 财务科:负责财务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 领导介绍: 侯铁:盐政办主任,负责盐政办全面工作,直管盐业公司。 齐士良:盐政办副主任、盐政稽查大队队长,负责盐政稽查大队的全面工作。直管盐政稽查大队党务、财务工作。 孙立新,盐政办副主任、盐政稽查大队副队长,负责盐政稽查大队业务工作。协助齐士良工作。 附注:目前辽宁省实行政企分开的盐业管理体制,县盐业公司负责落实食盐专营工作,县盐政管理办公室负责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管理等行政工作,两单位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台安县盐业管理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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