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孙权新 |
释义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权新,男,无党派人士,1998年8月,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被派往基层法庭工作,十余年身处审判、执行工作的第一线承办的800余件案件中,调解结案600余件,件件做到“案结人服,事了人和”,无发回重审、违规超审限的案件,从未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在省、市法院多次组织的案件质量抽查中均获优秀。2005年,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十杰法官”荣誉称号;2005年、2006年连续两次被鼎城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07年被常德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二等功。2007年,被提拔为副院长,主管审判管理工作,还率先垂范,担任审判长亲自办理案件,在2008年市人大组织的“人大代表百案听审”比赛中,被评为“优秀审判长”。并担任鼎城区政协委员、常委,2007年以来,连续四年都被评为鼎城区优秀政协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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