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遂昌县人劳社保局 |
释义 |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合署) 公务员管理科 工资福利退管科(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才开发管理科(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事劳动仲裁科 教育培训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署) 社会保障科(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劳动力管理监察科)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制订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审核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根据有关法规,研究制定有关公务员管理措施;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县属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考录、调配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对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负责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人才资源的统计、分析和规划、开发管理工作。制订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政策;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全县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全县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研究制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县属及省市属单位从异地调入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补贴、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效挂钩、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审核县及在遂的省部属企业的工资总额;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制订并检查落实。 (八)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办理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协调各部门的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九)负责全县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综合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十一)统一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县就业服务机构工作;制订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负责全县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制订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仲裁的规划;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十三)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指导监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十四)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制订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县乡两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县政府派出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以及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审核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制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协同县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并协调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工作。 (七)宏观监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配备。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变动管理的具体审核、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职数审核和新增人员的增员计划审批工作;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成立、撤并、更名的审核和上报审批工作;协助管理省、市有关部门设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工作。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县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合署)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编制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档案、保卫保密和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综合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研究制订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领域信息管理及网络建设规划,组织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机关事务、后勤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工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局信访、政务公开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草拟或审核人事劳动社会保障规范文件;指导监督人事劳动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普法工作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和工勤人员招工的审批工作;负责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职务升降、任免、轮岗、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转业军官及其随调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协调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县属及省、市属单位从异地调入人员的审批;承担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工作;承办政府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制订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县编委办机构编制管理科承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下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并监督执行。 工资福利退管科(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国家有关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研究制订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承办县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和新参加工作人员、转业军官、复退军人、调动人员的工资待遇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工作,承办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龄确认、更改和各类假期待遇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审核和监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标准;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县属单位和在遂省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经营者的工资标准;审核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证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费、退休待遇政策的实施;承办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人才开发管理科(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开发、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专家、留学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管理协调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考试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人事劳动仲裁科组织实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县属、在遂的省、市属及部队所属单位与职工发生的人事、劳动争议;指导协调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县、省、市属及部队所属企业合同的管理、鉴证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办理县属、在遂的省、市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承担县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教育培训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署)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企事业单位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中级)的技术考评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负责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级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全县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试题、教材、信息和业务指导;参与组织本县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社会保障科(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贯彻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全县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制订个人帐户管理政策和养老金计发的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实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负责县属单位职工缴费年限确定和县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制订全县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制订全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订医疗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制订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制订基金征缴和管理、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及因公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指导全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医疗保险基本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负责实施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方法;研究制订县属单位、在遂省、市属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县乡两级离休人员统筹医疗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全县工伤认定政策和办法;负责县属和在遂省部、市属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全县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负责县属和在遂省、市属单位职工劳动鉴定;承担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劳动力管理监察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督促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负责对县属、在遂的省、市属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督工作;承担统计和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指导各类企业用工管理;负责办理企业职工异地调动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开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劳动职业技能鉴定的发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综合管理社会办职业培训机构;负责技工学校招生录用工作;负责全县工人技师考评和高级技师的资格审核工作,承办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下属单位遂昌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遂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遂昌县人才交流中心 劳动监察大队 遂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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