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结合实际拟定本县人民防空工作的规定和措施。
二、编制本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检查监督和指导城市基本建设、重要目标防护及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拟定本县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预案。依据防空袭预案实施人民防空准备,检查督促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
四、组织本县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本县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六、协同县人民武装部做好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和管理。
七、组织本县人民防空(民防)演习。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九、创造条件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十一、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隐蔽,防空和防卫作战,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十二、承办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
为县人防办下属机构。主要职能为:负责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即县人防办组织修建的人防工程的项目申报、施工监督管理及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报、批、图纸审核、竣工验收;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的审批和易地建设费的审核收取工作。负责公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负责单位、个人人防工程平时利用的报批、登记及发放《人防工程使用证书》;负责单位、个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办公地址:妙高镇北街二弄15号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