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遂昌县档案局 |
释义 |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依据国家规定,制订本县档案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办理档案行政复议;开展档案宣传活动。 三、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县直机关团体、乡镇、企事业单位、学校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五、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县直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重要档案以及社会上散存的具有全县意义的档案资料;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保护和管理档案。 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七、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科学管理研究工作推进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八、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对县档案学会进行管理和指导。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协调处理局(馆)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信息处理、督查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劳动工资、职称、培训教育、宣传、交流、学会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及财务管理工作 业务指导科负责档案局(馆)、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及农村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对全县档案常规保护技术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负责本县档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犯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案件;负责全县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档案行政复议和档案应诉工作。 保管利用科负责接收县直单位的档案资料,征集、收集社会上重要的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保管工作,维护档案安全;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馆)档案保护技术及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馆库温湿度控制管理;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史料与信息编辑工作,负责档案史料陈设展览工作。 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一)文件实体管理职能 1、接收县委及其工作部门,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及其机关。县委县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工会、共青、妇联等群众团体形成的,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导性文件、业务规范性文件、办事程序性文件。 2、收集国务院、省政府和丽水市政府有关文件材料,收集市级以上机构下发的对我市(县)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文件材料。 3、进行文件的分类、鉴定、整理、著录、标引、编目、统计和销毁。 4、对文件实体进行消毒、微缩和数字化处理。 5、对文件实体进行安全保管,并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 6、将需永久保存的文件移交给档案馆。 (二)电子文件的信息七大管理职能。 1、接收单位办理完毕应当归档的各类电子文件。 2、利用我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接收各单位电子文件。 3、对接收的各类信息数据进行有序整合和标准化处理。 4、建立专题档案信息数据库和区域性的目录中心。 5、进行信息数字化处理以及多种介质的相互转换。 6、提供同上查询、文件阅览及档案信息光盘发布。 7、提供档案信息多媒体利用。 地址遂昌县县前街1号(县委大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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