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绥阳县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 |
释义 |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按照国家《全民国防教育“十一五”规划》、贵州省《全民国防教育“十一五”规划》和遵义市《全民国防教育“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县国防教育工作实际,为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科学组织指导我县全民国防教育,保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我县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十一五”规划纲要。 一、国防教育工作现状和面临的环境 (一)“十五”时期我县国防教育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 “十一五”时期,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更加重视、关心、支持国防教育。按照《国国防教育法》和上级规定,加强了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建设,选齐配强了县国教办人员,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国防教育工作经费;较好地把握初级发展阶段的国防教育,形成了“坚持抓普及、突出抓点、扎实打基础、不断谋发展”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了系列国防教育报告会、形势报告会、知识竞赛、征文活动、文艺演出、国防法规宣传咨询、国防知识图片展览,以及“全民国防教育日”专题活动等各种活动为载体,认真宣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防法规,促进了国防教育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较好地开展了全民国防教育;领导干部过军事日活动已形成制度,学生军训逐步规范,积极探索国防教育纳入党政机关目标管理效能建设考核内容,使我县国防教育日趋法制化、规划化、制度化,步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十一五”时期国防教育面临的工作环境。 我国正处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坚持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推进新军事变革,做好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为维护国家发展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国家利益的拓展提供战略支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党全民国防意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颁布的《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进一步规范和加大国防教育工作力度,全民国防教育正在向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方向推进。这为国防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同时,也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国防教育赋予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 我县国防教育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普及程度不高、投入不足、基础建设滞后等困难和问题。因此,“十一五”期间的国防教育仍然处于打基础阶段,要着重加强国防教育机构建设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按照 "坚持抓普及,突出抓重点,扎实打基础,不断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大投入,扎实打好各方面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十一五”期间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 在“十一五”期间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党全民国防意识”和“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法施教,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按照组织领导科学化、教育内容系统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活动开展经常化、教育形式多样化,宣传普及全民化的目标,增强全县国防意识,增强民族凝聚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为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全民国防教育贯彻的原则 一是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大力弘扬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围绕增强民族凝聚力,树立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把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普及国防知识,提高国防观念的全过程,为振兴中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二是坚持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为导向。从国家战略全局和根本利益出发,着眼于国家安全和统一,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引导广大公民认清形势,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自觉为祖国统一繁荣富强作贡献。 三是坚持以社会资源为依托,依法开展国防教育。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借助和充分利用社会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防教育的积极性,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推动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使依法开展国防教育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要创新工作方式,面向全社会,面向全体公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人员实际,运用思想灌输、活动渗透、媒体宣传、环境熏陶、典型带动,以及文学艺术感染等多种教育方式,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长期坚持,使国防教育有机融入公民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特别要与“双拥”工作、人防工作、公民道德教育、青少年思想教育等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国防教育的时代感和针对性、实效性。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构建分类施教的组织实施体系 把党政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作为国防教育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党校(行政学校)开设国防教育课程,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培训,通过定期形势报告会、岗位责任、目标检查考评和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国防知识考试等制度,通过召开议军会议、领导干部过军事日、开展国防教育日活动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国防理论,掌握国防知识,了解国防形势,提高履行国防职责的自觉性;按照《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要求,把国防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校的课堂教学,把国防教育渗透到文化、体育、德育等课程教学之中,采取课堂灌输、集中军训、开办少年军校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国防意识熏陶和国防知识技能培训,强化学生的国防观念;高级中学以及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均应普及学生军事训练,有条件的初级中学也应开展学生军训工作;党校(行政学校)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学历教育体系;把国防教育贯穿于民兵、预备役人员教育训练和执行任务之中,对参加年度军事训练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保证安排训练中10%的政治教育时间用于开展国防教育;认真开展国防教育进社区,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抓好群众性普及宣传,推动国防教育进入千家万户,覆盖到全社会。各部门每年要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和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结合征兵宣传、文化体育、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整组和军事训练等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2007年,结合纪念建军80周年开展“爱国拥军、建设国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构建配套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配合国家、省、市国防教育部门,依据《国防教育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加快我县国防教育各项政策法规实施细则的拟制工作,逐步构建起与国家法律相一致,与教育规律相吻合,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层国防教育法规体系。依照国家《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上报我县烈士陵园为市级国防教育基地。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国防教育调研,为《绥阳县全民国防教育实施意见》颁布和理清国防教育成员单位职责奠定基础。同时,加大国防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2007年要认真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民国防教育日”举办“心系国防”演讲大赛;组织开展《国防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并组织机关干部、党政领导干部国防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列入干部考核任用内容。 (三)构建素质全面的人才体系 本着面向大众、专兼结合的原则,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建立完善的选拔、培养、引进、使用等机制,加强国防教育工作人员和师资队伍的业务培训,着力建设好国防教育教员队伍,为开展国防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2007年建立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防教育工作联络员网络,完善相关机制;2008年前,成立县国防教育宣讲团,负责理论授课辅导和国防政策法规咨询等任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巡回宣讲授课。发扬遵义精神,开拓创新,不断创新国防教育工作方式和方法,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组织一批乡镇、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者进行培训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增强做好国防教育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使我县国防教育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争取成为全国国防教育先进县。 (四)构建广泛深入的宣传体系 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功能,运用文学艺术、音像、音乐、书画等形式,利用城乡公共设施和手机短信平台等通讯手段,加大国防教育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起集报纸、党刊、电视、网站“三位一体”的宣传网络。县电视台和《绥阳时讯》在每年的国防宣传教育日开设国防教育节目或栏目,普及国防知识;完善和更换已开通的县政府、人武部、乡镇国防动员网络。2007年,争取与省市开通的国防教育网连接,扩大国防教育的辐射面;争取创建国防教育一条街命名活动;2007年前,在S207、303省道公路建立大型永久性国防教育公益广告。2008年在文化广场、县城大十字建立国防教育宣传橱窗,对广大公民进行国防教育宣传,普及国防知识。2009年在洞林山水的国家级地质公园,双河溶洞开设国防教育宣传广告和宣传标语。组织一批诗词爱好者,撰写国防教育诗歌,让人民群众在诗歌中感受到国防教育。加强对建设新农村活动中的国防教育,以“四在农家”为载体,扎实推进国防教育进乡村。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按照《国防教育法》的要求,把国防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要重视加强国防教育领导机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全面建设。2007年,各乡镇国防教育办公室要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调整国教委和办公室人员。建立县、乡两级国防教育办公室与党政军有关部门,以及工、青、妇、科协、文联等群众团体密切配合的机制,建立沟通协调、通报情况、信息交流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抓好年度全县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工作,以典型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 坚持以政府拨款为主,社会捐资为辅,多渠道筹措国防教育资金。按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根据开展国防教育的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在财政预算中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有条件的乡镇,要适当增加国防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国防教育基础实施建设。在适当时候依法成立国防教育基金,协调、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指捐赠资金、财产,资助国防教育事业的开展。 (三)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搜集、挖掘、整理国防教育资源,加强国防教育资料建设(包括国防教育讲座课件、形势教育报告课件等),继续做好《国防教育季刊》的编辑发行工作,认真研究总结开展国防教育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县级国防教育的现状和发展,回答和解决国防教育中的相关课题,推动国防教育工作向前发展,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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