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绥阳县发展与改革局 |
释义 | 隶属隶属于绥阳县人民政府。 主要工作主要职能(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划体制改革,建立发展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和审核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行业规划。 (二)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和对策措施;负责全县要素平衡,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三)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县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贯彻实施。研究拟订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组织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调查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相关建议,并协调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负责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批准,核准项目的审查报批和项目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储备库;组织实施空间布局规划、资源许可利用、行业准入标准等。 (六)负责全县基本建设综合管理;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管理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项目稽察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 (八)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研究指导全县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研究提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现代物流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争取社会事业专项资金。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农业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价格法规以及价格总水平控制指标、价格体制改革、价格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十二)按《贵州省定价目录权限》制定价格、审查报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全县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负责辖区内价格预测、预警和监审;依法组织开展并指导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其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地区、部门、行业间的价格衔接。 (十三)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及职责(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督查、安全、议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宣传学习、纪检监察、群团组织、老干部、信访、联系乡镇、扶贫帮困、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车辆、接待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本单位内部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协调编制和衔接平衡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做好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研究分析全县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计划,指导和组织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三)项目股(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全县中长期重大项目计划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全县交通、能源、农业、社会事业等投资项目的申报、转报、审批;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和备案;负责衔接有关专业规划的编制。研究全县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度、监测和分析;负责全县交通、能源、农业、社会事业等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检查。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列入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招标投标活动,并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五)物价管理股负责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制定和调整审批权限内的商品价格;负责价格政策协调工作;审核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范围的商品价格;指导和规范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组织开展价格监测、采集、输录统计、报送发布工作;协调商品价格争议。 (六)价格监督检查股(价格监督检查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乱收费行为。 (七)价格认证中心对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各类案件涉及的财物及标的价值鉴定、认证和评估;指导企、事业单位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调查企业调、定价格方案;为企事业单位培训物价人员;对交通事故车辆及财物损失价值进行鉴定和确认;代理申报调、定价手续,协调仲裁价格纠纷;提供商品价格信息和供求信息。 领导班子成员 杨成树:局长、党组书记 李 璞:副局长 裴 秋:副局长 胡开强: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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