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苏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概况苏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是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派出机构。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的授权,履行对进驻部门集中审批、收费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的职能。为了规范行政服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中心”对行政服务事项、收费事项和服务项目 实行“一个门受理、一站式办公、一个窗收费、一条龙服务”的运作模式。 苏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于2011年5月1日搬迁至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一楼(高新区管委会对面),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现有高新区发改局、建设局、环保局、招商局、城管局、社会事业局(卫生)、工商分局、规划分局、消防大队、公安分局、财政局等11个部门进驻,设有11个服务窗口。 “中心”以“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廉洁勤政、优质服务”为宗旨,倡导“亲商、安商、富商”的服务理念,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推出服务指南、电子触摸屏查询、网上下载等服务措施。“中心”以“为商、利商、便商”为已任,努力塑造一流环境, 提供一流服务,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实现苏州高新区的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 机构设置苏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有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设综合科、业务科、督察科三个科室。中心主任陈建华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中心副主任王敏负责审批协调、提速增效和信息化建设,分管业务科;中心副主任唐虹,负责窗口考核、审批督办、来信来访接待、投诉处理及中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党支部日常工作,分管督查科。 综合科 1、负责中心业务政策研究、信息收集工作; 2、负责中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内部简报和有关综合性文件起草; 3、承担中心公文管理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保卫、档案管理、人事、信息、接待、财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工作; 4、组织开展中心的各项活动,加强中心的文化建设。 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科 1、负责进驻中心的审批(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和网上审批的协调、确定、调整工作; 2、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 3、负责中心“绿色通道”的组织、协调及沟通,区重大、重点、重要项目的跟踪服务; 4、负责组织办理事项的提速增效; 5、负责各窗口办件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 6、参与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制订、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 7、负责中心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审批内外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做好系统改进、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9、负责和管理中心的咨询服务工作。 督查科 1、负责督促检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督促检查中心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 3、负责日常考勤、巡查等管理工作,做好考勤情况、服务对象评议情况的汇总分析; 4、负责对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5、接待和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以及群众来信来访; 6、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起草与窗口督查管理有关的文字材料; 7、负责承担中心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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