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
释义 | 川教〔2007〕155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级培训机构: 充分挖掘和运用国际组织的资源,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素质能力,促进农村教育质量提高,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03年四川省教育厅与加拿大签署了CCPP-“增强乡村教师能力培训”合作项目,根据项目文本,在中加双方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在我省汶川县实施顺利,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省农村教师素质能力,结合实施《四川省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和CCPP-“增强乡村教师能力培训”项目工作经验,现对做好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农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时期是农村教育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农村教育要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农村教育的关键在教师,提高农村教师素质能力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改善农村教师整体专业素质的根本保障,也是全面提高我省农村教育质量的关键。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农村教师素质能力,是我省教师教育工作的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能力,促进我省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做好农村教师培训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四川省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的实施,加强对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等。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教师培训院校、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教育科研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部门和机构,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教师培训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培训的管理制度和保证农村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管理机制。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农村教师参加培训的管理档案,确保所有教师都能按照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接受培训。要制定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培训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农村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实效。 (二) 改进培训模式,加强培训研究,增强培训实效 各地要以提高农村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教师专业化的目标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注重农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借鉴和推广CCPP-“增强乡村教师能力培训”项目经验,建立农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合理有效梯度结构,在培养农村教师能力上,以定点学校为重心,以培养“培训者”教师为目标,以各基层学校二级培训为基础,选择年纪轻、基础好、素质高的教师作为骨干培训者(种子选手),采用集中培训、个别辅导、长期跟踪的方式,让“培训者”教师定期提高。再通过这些骨干培训者(种子选手)在基层学校进行二次培训,推动农村教师的全员培训,以农村教师培训促进教学研究,以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的整体质量。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教师协作组”活动,形成资源共享,共同提高,通过培训引导农村教师从经验中学习,在反思中进步,提高专业化水平;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教师校本研修,加强对校本研修的研究和指导,为农村教师校本研修创设条件和提供资源;要加快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信息化步伐,加强信息化培训环境、培训网络和培训队伍建设,促进农村教师培训;要重视农村教师参加培训的全程评价,通过评价,不断改进工作,保证农村教师培训的可持续发展。 ( 三 ) 落实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经费 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职责,各地应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农村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教育事业经费经常性支出渠道,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06]4号)文件提出的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切实保证按规定比例落实并用好教师培训经费。要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工作经费予以必要的倾斜和支持。 ( 四) 加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意见》(教师 [2002]3号)精神,积极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室、电教中心等相关教育机构的资源整合,采取“一个机构,多个牌子”的办法,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经费纳入预算,要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形成与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密切联系和沟通的新型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省教育厅将继续根据教育部和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组织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创建评估工作,推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 ( 五 ) 加强农村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 搞好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培训者队伍。要将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者培训纳入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当超前,加大对农村师资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要组织开展多种途径的支教活动,组织优秀教师到农村巡回讲学、培训教师,组织实施不同类型、不同专题的培训者专题培训和研修,省教育厅将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和农村地区的教师送教活动,积极支持边远贫困地区的教师培训工作,为各地培训一批培训者骨干队伍。 开展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是加快建立农村教师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的规划和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实施,确保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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