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四川省地震局破坏性地震新闻宣传报道实施细则
释义

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破坏性地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地震局《四川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宣传预案》、《四川省震情宣传报道统一口径的规定》和省委宣传部《改进和加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按照规定,我省的地震新闻发布工作,由省地震局归口管理。省委宣传部和省委外宣办负责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

三、省地震局的新闻发言人为邓昌文副局长,邓昌文副局长不在时,由省地震局局长吴耀强临时指任。

四、省地震局办公室和应急处为我省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的组织部门,由办公室主任李建明总负责相关组织工作。

五、省境内发生5级以上(含5级)地震后,省地震局应立即收集有关信息,编写新闻公告稿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5级以下地震原则上不作报道,地震发生地政府要求报道的,必须经省地震局同意后,当地新闻媒体可进行报道。

六、地震新闻公告稿件必须经省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审核。公告新闻稿件的内容应包括: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省级地震部门的工作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以及震区的初步灾情等。

七、地震发生后,省地震局办公室应及时负责通知中央和省级有关新闻媒体。

省地震局办公室负责向上述新闻媒体提供经省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审核后的统一稿件。由省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回答新闻媒体的问题。

八、省地震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四川电视台到监测研究所摄像报道地震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

九、根据地震的破坏损失情况,省地震局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况通知有关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地震局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省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就有关问题回答新闻媒体的提问。

十、省地震局办公室负责与地震现场工作组联系,与减灾救助研究所共同负责采集地震现场数据,并编写新闻报道稿,经省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审核后,送四川电视台审核报道。

十一、地震相关情况的稿件由大震值班室(省地震局应急处)负责提供,省地震局办公室进行汇总,然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核,视情况向新闻媒体报道。

十二、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由省地震局办公室解释和组织施行。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3: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