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司法所长 |
释义 | 概述司法所长是基层司法所的负责人,司法所在司法所长的主持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长主要负责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等工作。 职责(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基层社区依法治理,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对辖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负责全所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司法所的良好形象。 (五)负责制定司法所各项工作计划,精心抓好落实。 (六)负责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使所内的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七)负责本所的行政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及上报工作。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 职级司法所长一般都定为副科级。如果司法所长是领导职务,则为副科级,最高是正科级;是非领导职务的司法所长,定为副主任科员科员,最高为主任科员。在收编之前,司法所长级别按照司法助理员(正股级)的模式,定为科员,属非领导职务,少数为副科级,也有极少数为正科级。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