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水利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 |
释义 | 水利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水利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完成其工作,但不负责以下职责: 1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 5 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6 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7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8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9 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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