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吴越置。
后晋天福三年(938),吴越国析杭州嘉兴县西南的崇德、南津、语儿、千乘、积善、石门、募化七乡,置崇德县,设县治于义和市(今浙江桐乡崇福镇),属杭州。
天福五年(940),吴越王钱元攘置秀州,为吴越国所辖十三州之一,崇德属之。
北宋熙宁十年(l077),再割嘉兴县的梧桐、永新、清风、保宁、千金五乡入崇德县。至此,崇德县共辖十二乡,直至元代至元年间未变。
政和七年(1117),赐秀州名为嘉禾郡。崇德县隶嘉禾郡。
南宋 庆元元年(1l95),升秀州为府,改称嘉兴府。嘉定元年(l208),又升嘉兴府为嘉兴军节度。崇德仍隶属嘉兴。
元至元十四年(l277),改嘉兴军节度为嘉兴路,置嘉兴路总管府,后属于江浙行省,崇德属之。
元贞元年(l295),升崇德县为崇德州,属嘉兴路。
明洪武二年(l369),复嘉兴路为嘉兴府,复崇德州为崇德县。
洪武十四年(1381)嘉兴改隶浙江布政司,从此,崇德随嘉兴隶属于浙江。
清崇德隶嘉兴府。康熙元年(1662),因崇德之名与清太宗皇太极年号同,故避讳称石门县,同时改石门镇为玉溪镇。
民国元年(1912),废嘉兴府,石门县属钱塘道。3年,石门复称崇德。16年废道制,直属浙江省政府。27年划属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区。28年至36年属浙江省第十行政督察区。37年后属浙江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崇德属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一专员公署(后改为嘉兴专署)。l958年11月,并入称桐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