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书李林孙事
释义

作品概况

作品名称:书李林孙事

创作年代:清代

作者:梅曾亮

作品体裁:散文

作品原文

郏县陈伯瑜(1),任侠士也。尝于巡抚某公座大言曰:“某某处教匪当起。”时乾隆六十年矣(2),天下乂安(3),座中皆搢绅先生大吏官属也(4),大哗以为妖人,嗾某公即座上执之(5)。伯瑜曰:“执我易易耳,若何者而释(6)!”无何,川楚贼果起(7),官吏皆惊,礼为上客。

时贼众已蔓延,然未入河南界。河南路四通,轻徙鸟举(8),不可制,当事者尤是为忧。而浸淫闻贼自襄城来(9),文武吏皆他出守御,独布政使马慧裕(10),提空名守城,实无兵。用伯瑜计,得襄城李林孙,以五百人破贼襄城。时贼已大至,临水欲渡,闻伯瑜以二百五十人阅兵也,戏观之,未及战而后阵嚣(11),林孙以二百五十人出其背,贼前后相纷拏(12),杀伤过当,乃遁去(13)。

林孙已破贼襄城,其乡兵声闻梁楚间(14),林岚乞其兵守卢氏(15)。贼帅张潮儿来攻,众号十万,可二三万(16)。岚卒不满二千,莫敢进。岚谢其众曰(17):“公等皆林孙人,徒死无益。”指大树曰:“我官也,死是间耳。”众怒曰:“谁无面目者,致公为此言!今日战有不胜贼而生者,撞大石破脑死!”岚拜,众亦拜。遂战,贼几歼(18)。贼走且诟曰(19):“我识若!我识若!”林岚者,河南省试用知县,后为安徽省同知(20)。

有盖方泌三(21),为陕西商州州同,亦善使乡民。尝败,言笑如平常。众经曰:“见人父兄子弟死,反笑为!固不可解也(22)。”方泌曰:“贼小胜,骄矣,我报父兄子弟仇,战必胜,珍宝尽有之,我故乐而笑也。”众气振,夏战,乃大胜。方泌至前战地,呼亡者而哭曰:“好男子!不见吾杀贼而死也!”因伏地哭不能已,众皆哭。

汪士鋆曰:“吾往来梁楚间,问所闻李林孙者,见之襄城逆旅中(23),年六十余矣,而温厚长者。”士鋆与言,言形势王相(24)、用兵奇正之道,皆不省(25)。曰:大豪杰无他,得人心耳。

作品注释

(1)郏县:河南县名。

(2)乾隆六十年:1795年。

(3)乂(yǐ)安:太平安定。亦作“艾安”。

(4)搢绅:高级官吏的装束,用为官名的代称。亦作“缙绅”、“荐绅”。

(5)嗾(sǒu):使唤狗的声音。喻唆使,怂恿。

(6)若:你、你们。

(7)川楚贼:指四川、湖北等地的白莲教起义者。

(8)轻徙鸟举:像鸟飞起来一样,轻易就可以迁移挪动。《史记·主父偃传》:“夫匈奴无城郭之居,委积之守,迁徙鸟举,难得而制也。”

(9)浸淫:积渐而扩及,渐进。襄城:县名,属河南。

(10)布政使:官名。是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

(11)陈:同“阵”。

(12)纷拏(rú):纷乱,混战貌。同“纷挐”。

(13)遁:逃。

(14)乡兵:封建时代的地方性武装。清代往往临时招募“乡勇”,镇压农民起义。

(15)林岚:河北宛平人,当时为试用知县。卢氏:县名,属河南。

(16)可:大约。

(17)谢:告别,辞别。

(18)几:近,差不多。

(19)诟:骂。

(20)同知:官名,清代为知府、知州的佐官。府的同知,称同知,州的同知,称州同。

(21)盖方泌:字季源,以拔贡官陕西州判,川楚白莲教起义时,任商州(治所陕西商县)州同,因功擢台湾知府。

(22)固:竖。此处犹言“实在”。

(23)逆旅:旅舍。

(24)王相:同“旺相”,阴阳家、术士的语言,得时、运气好称“旺相”。

(25)省(xǐng):知觉,明白。

作品赏析

教匪,是封建时代对起义农民的蔑称,因农民常用秘密宗教组织作号召来进行斗争。1796年至1805年(嘉庆元年至十年)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就是这种性质的农民起义,也是此篇的人物活动背景。作者记叙的是被统治者利用民间侠士李林孙,以及地方官林岚、盖方泌。在批判作者封建立场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他笔下的人物或激或战,一笑一哭,无不狡诈奇诡,描写生动。

作者简介

梅曾亮(1786—1856),字伯言,江苏上元(今属南京)人。1823年(道光三年)进士,曾为户部郎中,晚年主讲扬州书院。他是姚鼐著名弟子之一,居京师二十余年,求教作文者不绝,朱琦、龙启瑞、王拯等都受过他的影响,曾国藩早年也曾攀附,姚鼐死后成了桐城派的一个中心人物。对于散文创作,提倡因时立言,以“昌明道术、辨析是非治乱为己任”,提倡诗文要表现真情实感,要写“人之真”。早年喜骈文,后在管同等影响下,专攻古文。所作文章雄健浑厚,为时人所推重。著有《柏舰山房文集》及诗集。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14: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