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释义 | 为促进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进一步好转,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实现学校及周边各类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各类案件的发案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混乱局面得到明显改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整治内容 (一)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两抢一盗”、流氓团伙等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认真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二)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场所。对非法网吧、酒吧、麻将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对无证无照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一律予以取缔。 (三)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现象,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设施建设,规范学校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 (四)学校及周边违章建筑治理。清理整顿和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实现规范管理。 (五)经营性行业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占道经营的餐饮业、非法诊所、非法旅店和非法出租房屋。 (六)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对所有学校(园)的各类建筑物、围墙、门窗和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制品等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以及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学校(园)的危房、供电线老化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七)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学校内部人员侵害中小学生的事件发生。 (八)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彻底整治“脏、乱、差”,搞好环境卫生;校园及周边无垃圾,教室明亮、整洁;各种悬挂物、宣传栏、标示、标牌等规范、醒目、清晰、完整;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环境,使校园规范有序。 (九)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规范学校“超市”,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十)校园整体防范能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强化师生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抓好学生健康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讲文明,不讲脏话、粗话,讲礼貌,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 三、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当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整治,共同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综治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及周边地区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要合理规划和设置学校及周边地区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置,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内部安全为核心的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件发生。要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建设,为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各类伤亡事故时,提供更有力、更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司法部门要加强师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保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校园及周边建筑管理,排查建筑安全隐患,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 城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经常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安全。 工商部门要及时协商城管部门查处各种违章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的流动商贩,规范管理校园周边商业网点。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饮食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文化部门要依法规范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秩序,加大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交通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特别是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运载中小学生的活动。 电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对于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查处的“黑网吧”及违规经营的网吧,及时终止其接入服务。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安监、发改、财政、人劳社保、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积极参与配合搞好本次全市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08年7月1日至7月5日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各乡镇综治办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分析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情况和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重点整治。2008年7月5日至8月31日为重点整治阶段,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清问题类别,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三)检查验收。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先行自检自查。再由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督促检查。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实施,如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各乡镇街道综治办、相关部门及各学校(园)要集中力量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自己完成,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由当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凡在专项整治中隐瞒、虚报或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乡镇街道综治办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时报市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本年度目标考核,并建立长效的督导检查工作 附:赤水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赤水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汪洪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柯小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方再桐 市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成 员:唐 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彦彬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曹秀平 市综治办公室主任 王学黔 市教育局局长 艾吉星 市城管局局长 卢 英 市监察局副局长 袁中海 市发改局副局长 罗小松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建平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 胜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雪君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胜利 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陈训书 市交通局副局长 吴 燕 市人劳社保局副局长 吴少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龚 强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邹荣良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 盾 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晓莉 市质监局副局长 余智斌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纪检员 郑玉兰 团市委书记 张 鹂 市妇联副主席 万耀平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综治办,由曹秀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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