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三事法 |
释义 | 【十三事法】 指出家应遵守的十三种行法。共分为三类,即乞食四事、威仪四事及离烦恼五事。兹略述如次︰ (1)乞食四事︰{1}住正戒︰谓出家之人入聚落乞食,应摄身心,安住正戒。{2}住正威仪︰谓乞食时,应姿容端正,令人起敬信。{3}住正命︰谓应依佛制,乞以资身进德、离五种邪命之食。{4}住正觉︰谓应觉知身为苦本,甚可厌离,但为正道故,乞食以支撑身体,除去饥渴,不可多贪而妨碍道业。 (2)威仪四事︰{1}依法︰于道场中经行,或于聚落内乞食时,依法步行徐缓。{2}依时︰当念无常迅速,昼夜深自警悟。{3}依处︰欲求寂静无为之乐,离愦闹之处闲居,以思惟灭苦之本。{4}依次︰在大众中,依戒腊而坐,不僭越。 (3)离烦恼五事︰{1}离贪︰谓已住正戒,当制五根,不生贪着。{2}离嗔︰以慈悲为本,忍受恶骂,如饮甘露,不生嗔恚。{3}离取相︰以智慧观察己身及外物悉皆虚幻,不妄生执着。{4}离粗犷︰柔软和顺,成就清雅之德,不粗暴猛犷。{5}离憍慢︰谦敬卑下,不自恃有德。 [参考资料] 《教乘法数》;《大明三藏法数》卷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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