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会性别选择 |
释义 | 社会性别选择(基于性别的缘故对配子(gamete)或者胚胎进行偏向性地选择)是一个引起社会争论的话题,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调节了遗传学的规律。在英国,尽管英国的人类受精与胚胎管理局(Human Fertilisation and Embryology Authority; HFEA)对胚胎着床前的遗传基因检查(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控制得很严,实际上发生的此例事情并不多见,但因为医学的原因进行性别选择也有15年的历史了。 然而,大多数的英国-美国的自由生物伦理学家们(bioethicist)更欢迎生殖自治的主张(principle of reproductive autonomy)。因为在他们看来,没有合理的理由不让父母去选择孩子的性别。如果性别的选择仅仅是为了“家庭平衡”(family balancing)--让已经有很多女儿的父母生个儿子,或是相反--那么社会上的类似性别歧视(sexism)的问题就会不攻自破了。而且,政治家们似乎也被生物伦理学家们的这种想法动摇了念头:在最近的遗传学调节报告中,英国下议院科技委员会(the House of Common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ttee)得出结论说:“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我们找不出足够充分的理由禁止因为家庭平衡原因而采取的性别选择行为”。 但是,对于这项政策,纽卡斯尔大学的伦理学和生命科学中心(Ethics and Life Sciences Centre)询问了公众对社会性别选择的意见,了解了他们在各自立场上的态度(S. Banks, J.L. Scully和T.W.S.尚未发表的调查报告)。超过80%的被调查者不仅反对在性别选择上的自由,而且还道出了很多理由。尽管这些理由很多已经在专业生物伦理学家们的著作中提及,大多数人们特别强调了“做一个好母亲/父亲”以及认为孩子是“上帝赐予的礼物,并不是商品”。回答者还综合了父母亲和潜在的孩子在这个问题上的权力:“孩子并不是家长的财产,他们只属于他们自己。如果家长刻意选择子女的性别,就没有尊重他们或是保留他们的自治权力”。尽管我们并没有将胚胎的问题摆在回答者的面前(大多数的回答者并不反对胚胎着床前的遗传基因检查以防止出生小孩患有遗传性疾病),对待家长们的想法时他们也表现出了矛盾。他们对于家庭平衡的想法并不信赖,“我不认为平衡家庭孩子的性别比例是一件正确的事,为什么要这么做?”似乎在公众看来,性别的选择是错误的,尽管表面看起来并没有直接的受害对象,但是在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中一些值得珍惜的事物似乎丢失了。 公众咨询是HFEA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为止发现绝大多数公众对性别选择自由是持反对意见的,基于这一点,HFEA建议继续禁止性别选择自由较为理智。但是哲学家John Harris(曼彻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Manchester,UK)辩驳说,HFEA在没有很好的理由的情况下对公众意见低头是一种多数派专制(tyranny of the majority)行为。但是,我们的数据表明公众并不是未经思考就作出判断的,他们对于自己的反对意见提供了响亮的理由。由此看来,在偏向于采纳相对弱势的自由生物伦理学家的意见,而放弃相对强势的公众们的判断时,政治家们采取的政策还显得不成熟;更为复杂、全面的考虑在将来的遗传发育调节中显得尤为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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