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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绍兴县志
释义

内容简介

《绍兴县志》的出版,可能已是浙江省第一届社会主义时期新方志中市、县志的关门之志。本届修志始自1981年,迄今已历十余载,在此期间,市、地、县志书先后大量出版,缘何绍兴县志书出版处在最后?这是一个耐人思考的问题,其实是一项深思熟虑的高明之举。绍兴县修志,党政领导格外重视,部门全力支持,调集精兵强将,组成合理的修志班子,同时,而且异乎寻常地努力,修志的客观条件,经费、用房、设备等也都得到充分保证。他们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洞悉责任之重,修志之难,不满足修成一部一般之志,强化质量意识,决心下大力气,编出一部非同一般的,无愧于文化名城,无愧于越中父老,无愧于伟大时代的志中佳作,文化精品。

志书的生命在于志书的质量。纵观修志历史,前事可鉴。精心编纂的宋《嘉泰会稽志》、《宝庆续会稽志》,被称为“志中双杰”,历代评价甚高:“详略得中,纪叙典核,而鉴裁精当,亦地志中之极有体要者”;“不漏不支,叙次有法”、“条理缜密”等,仅管迄今已历八百年左右,仍然为人称道。相反,有的志书,虽然成书较快,却因“繁简无法”、“笔力萎弱”,差谬甚多而被人搁置,似有若无。可见修志之道,事倍才能功倍,并无捷径可通。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本届修志首先出版者的开创之功,不能低估这些志书对本届修志的巨大推动作用和借鉴功能。但是修志毕竟不是竞赛场上的角逐,不能以时间来确定质量,安排名次。固然,后出的志书其质量也未必注定优于前面出版的志书。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善于学习,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有所发展,取他人之长,补己之不足,还要人十之,己百之,加倍努力,才能攀登新的高峰。老天不负苦心人,有志者事竟成,读了《绍兴县志》我深深感受到这一点。

后出版的《绍兴县志》从三个方面下了大力气:其一,收集、整理、印行绍兴著名的旧志,以及其他大量相关的书籍、资料;其二,认真吸取历代修志和本届修志的经验和教训,使认识来一个升华和飞跃;其三,从绍兴县的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不断听取各方专家、行家的意见和建议,多谋善断,精心编纂。为此,《绍兴县志》起点高,基础实,不断完善,精益求精,终于大器晚成。其中有许多值得重视的地方,现略举其要:

第一,不同凡响的“凡例”。本届修志一般来说比较忽视对“凡例”的制定。其实“凡例”不可低估,体现了一部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原则、具体规定以及对一些矛盾问题的解决办法。本届修志之初,理论准备欠缺,实践经验不足,难以制定出比较完备的“凡例”。因此,不少志书的凡例,只是大同小异的简单几条,有的甚至相互套用。绍兴县修志同行深感制定“凡例”的重要。一部志书的发凡起例,既是修志的经验升华,又是编纂全书的指导,其间大有学问在。为此,制定“凡例”四十条,值得同行和读者的重视。

第二,深入挖掘资料,全志尚详。资料是志书的基础,志书的价值在于是否有全面、系统、翔实的资料,尤其可贵的是能够核实、订正人们忽视的一些差错和占有珍贵的独家资料。当今,对本届新志书的评议,比较共同的是,“志书有用,但又不够用”。鉴于此,《绍兴县志》在资料工作上狠下功夫,花了许多时间大量收录、精心选择古今各类资料,为全书打下了厚实的基础。诸如“建置”,从秦王政二十五年开始,历记汉、三国、晋、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变化,给人以完整、系统的认识。对“区域”的记述,细到历记各个不同阶段的具体变化。在“土地”编中,详记绍兴的土地开发,包括“撩荒垦殖”、“围湖造田”、“围涂造田”等;“土地制度”中,关于“私有制”,详记自秦之后,直至民国,历代私有制的具体状况及其变化。既有翔实的资料,又有丰富的知识,这是他志所少见的。

第三,从实际出发,着力显示绍兴固有的特色。地方志要重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已成为方志界的共识,许多志书都做到了这一点。《绍兴县志》对绍兴地方特色的记述,不满足于立篇、设章、列目,不满于一般记述,点到为止,而是引用大量资料,认真研究,加以分析深化。绍兴为百越之首,越中山水,社会经济,风土人物,方言民俗等都极具特色,《绍兴县志》对不少有特色的内容,紧紧抓住,充分展开,详细记述。不少章节类似专记,十分翔实、耐读。如绍兴是著名江南水乡,“绍兴之发展史,实为治江治水之历史”,为此,水利设专编详记。其中对鉴湖的记述尤详,包括鉴湖开发的历史、功能、历代关于鉴湖的争议以及历代对鉴湖围垦的情况等等。在“文物”中突出文化遗址、越窑遗址、陵寝墓冢、古代建筑等,反映了绍兴作为文化之邦的特色。在“党派团体”中,记述著名的“光复会”,丰富了民国史的内容。在“人口”中,记述了流动人口和老龄人口等种种新情况、新问题,反映了改革开放带来的新变化。对一些极具特色的项目,如绍兴师爷、堕民等均立专章,详记其由来、变化、状况以及种种争议,并选辑了大量原始资料,供读者查阅。

第四,志史结合,彰明因果。史和志既有密切的关联,又有一定的区别。在一部志书中如何摆脱常规,处理好史体和志体的关系,这是一代新志值得研究的课题。《绍兴县志》从实际出发,在志书中适当采用史体,作了可贵的也是成功的尝试。如在卷首中设“史略”附“大事年表”,简明扼要地记述绍兴的悠久历史,从新石器时代,舜、禹遗迹,越国基地等直至当今,脉络清晰。同时详列历史大事年表,具体记录重大历史事件,给人以完整、系统、翔实的历史过程的认识。这样的设计比一般志书的“大事记”更加系统、厚实。各编的编前章前均设有无题小序,文风统一,内容简明扼要,真正起到画龙点睛,提纲挈领之效。在整个编目设计上,不仅注意归属得当,排列有序,而且力图揭示因果,以显示志书的深度。

第五,言必有据,引文注意注明出处。一部志书是由大量资料编纂而成。常见的不少志书,由于种种原因,较少注明资料来源和出处,因此使有的学者不敢轻易引用,也使人难以深入核查志书以及有关资料,以便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为此,《绍兴县志》对大量引文认真校核,并注明出处。如“大事年表”和志书中应用的许多资料均一一注明资料来源,这是一件十分细致的工作。当然,要事事注明出处,势必增加大量篇幅,这是难以做到的。

第六,认真编好索引。工具书以及学术著作做出索引,以便于读者查阅、使用,这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当今国际所通行的。浙江出版的不少志书已编有索引,受到读者欢迎。但一般来说索引编纂较为简单,这是美中不足。《绍兴县志》编纂者有感于斯,花了极大的功夫编出了比较详细的索引,并与《丛录》合列为一卷,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第七,注意记述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细节生动,文风优美。当代已经出版的有些志书,叙事比较简单,缺乏过程,因此,可读性不强。《绍兴县志》比较注意记述典型事例,通过记实,体现事物发展本身的曲折性、生动性。行文注意概括、简洁,优美、生动,可读、耐读。其中有些章节使我爱不释手,一读再读,这是其他志书所比较少见的。

此外还可以列举一些,鉴于篇幅,这里不一一细说。

《绍兴县志》的成功证明“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修志”的基本格局是十分正确的。而且三者相联,缺一不可。绍兴县几届党政领导都十分重视修志,早已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之中,经常关心,提出要求,并创造优越的修志条件。修志部门的人员结构合理,相互补充,尤为可贵的是有一批具有相当水平,又铁心修志的修志人员。在这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修志行业精神得到了充分展现。为此,历经八年之久,一部高质量、高水平志书的问世,可以说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理所当然的。

魏桥

1998年1月

图书目录

序一

序二

序三

序四

凡例

史略

大事年表

第一册 地域 社会

第二册 经济 政治

第三册 文化 人物

第四册 丛录 索引

大事年表

绍兴县大事年表

记事上起新石器时代,下迄1998年3月。采用编年体,酌用本末体。所录史事,力求反映社会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诸方面,并撮叙要点,注明出处。因史籍浩繁,一事有多处记载,则只选用经史子集和历史文献之有权威者,一般袭用旧籍文句。对某些纯属地方史事,遂引用旧志。中华民国之后,则多用档案、报刊资料。如此之类,均为便于检索、浏览,粗知县事发展之要略。

新石器时代

约公元前5000~前4000年

“河姆渡文化”,余姚河姆渡文化遗址中第三、四层距今约7000~6000年之新石器时代文化,称“河姆渡文化”。

1973年在浙江余姚县河姆渡村发现。这个文化遗址中最大一个碳14数据为6955±120年。历史考古学家认为这里可能是于越先人之活动地区,距于越中心(绍兴)东约69公里。(《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河姆渡遗址第一期发掘报告》)

约公元前3300~前2300年

“良渚文化”,1936年在浙江余杭良渚发现“良渚文化”遗址,由“马家浜文化”发展而来,密集地分布于太湖流域,除良渚外,还有吴兴钱三漾、杭州水田畈上层等。

“良渚文化”在农业、纺织、治水、制陶等方面有很高成就。这个文化类型中碳14测得有代表性数据为5260±135年(钱三漾)和4330±145年(嘉兴雀暮桥)。可以认为是于越先人文化,距绍兴西北约100余公里。(《文物》1988年第1期《浙江余杭反山良渚墓地发掘简报》)

约公元前3000年

马鞍仙人山文化遗址,1985年在绍兴马鞍山寺桥村仙人山发掘之“仙人山文化遗址”,面积约8000平方米,试掘110平方米,文化内涵与凤凰墩遗址相同,早期属“良渚文化”,晚期为“马桥文化”,上限约5000年。距城区北18公里。(《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年))

约公元前2500年

绍兴马鞍凤凰墩文化遗址,1983年发现、1984年发掘之绍兴马鞍山寺桥村凤凰墩文化遗址,分布面积约6000平方米,发掘面积400平方米,经编号出土文物有120多件,主要为石器、玉器和陶器等。

文化层大致与“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相类又独具绍兴文化特征。距今约4500年,证明于越先人已在这些孤丘上生活。(《中国考古学年鉴》(1985年))

传说时代

约公元前22世纪前后

“虞舜者,名曰重华”。

“舜,上虞人,去虞三十里,有姚丘,即舜所生也。”

姚丘,“在上虞县西四十里,一名桃丘,俗传舜所生处”。

据查,姚丘在汤浦之上浦,时属上虞,时属会稽或山阴,今属上虞市。现之绍兴、上虞一带尚有舜山、舜井、舜江、舜里与后人所建之舜王庙。

“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鲧。”

帝尧“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

舜“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于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

“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史记·五帝本纪》、《史记·五帝本纪》引《会稽旧记》、《嘉泰会稽志·拾遗》、《史记·夏本纪》)

夏朝

约公元前22世纪至前21世纪前后

“禹始也,忧民救水,到大越,上茅山,大会计,爵有德,封有功,更名茅山曰会稽(会稽之名始此)。及其王也,巡狩大越,见耆老,纳诗书,审铨衡,平斗斛。因病亡死,葬会稽。苇椁桐棺,穿圹七尺;上无漏泄,下无即水;坛高三尺,土阶三等,延袤一亩。”今绍兴存有禹冢。

“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取辛壬癸甲。禹行十月,女娇生子启。”

“舜崩,禅位命禹”。“禹三年服毕,哀民不得已,即天子位。”“国号曰夏后”。(《越绝书·记地传》、《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

约公元前21世纪至前20世纪前后

禹崩,“以天下授益(舜子),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启使使以岁时春秋而祭禹于越,立宗庙于南山之上。”(《史记·夏本纪》、《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

夏朝 于越

约公元前20世纪至前19世纪

“禹以下六世而得帝少康,少康恐禹祭之绝祀,乃封其庶子于越,号曰无余。余始受封,人民山居,虽有鸟田之利,租贡才给宗庙祭祀之费。乃复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鹿而给食。无余质朴,不设宫室之饰,从民所居,春秋祠禹墓于会稽。”于越之称始此。(《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

商周 于越

约公元前17~前16世纪间

陶里壶瓶山文化遗址,1984年发现,1991年初步发掘之绍兴陶里壶瓶山文化遗址,分布范围约20000平方米,发掘335平方米,出土石器、玉器和夹砂红陶器等。属商周时期,距城区北15公里。(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发掘报告)

周成王二十四年(约公元前11世纪)

“于越来宾”。是为于越有历史记载之始。(今本《竹书纪年》)

周穆王三十七年(约公元前10世纪)

周“伐楚,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叱鼋鼉以为梁,遂伐越至于纡(越地,今无考)。”(今本《竹书纪年》、《文选·江赋》注引古本《竹书纪年》同)

春秋 于越

约公元前12~前10世纪

袍谷古文化遗址,1981、1986年在绍兴袍谷里谷社村两次发掘之袍谷古文化遗址,分布范围约10000平方米,发掘面积150平方米,出土文物150多件,主要为陶器、石器、玉器和网坠、板瓦等。上限为春秋战国时期及以前,下限接近西汉。(《考古》1989年第9期《浙江绍兴袍谷遗址发掘简报》)

周定王六年(前601)

“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楚子疆之,及滑汭,盟吴、越而还。”(《左传·宣公八年》)

周景王元年(前544)

“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以刀弑之”。

“春秋襄二十九年,经曰:阍弑吴子余祭。”(《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史记·吴太伯世家》索隐引《春秋左氏传》)

周景王七年(前538)

春,“灵王会兵于申,僇(辱)越大夫常寿过,杀蔡大夫观起。起子从亡在吴,乃劝吴王伐楚。为间越大夫常寿过而作乱,为吴间。使矫公子弃疾,命召公子比于晋,至蔡,与吴越兵欲袭蔡,令公子比见弃疾与盟于邓。遂入杀灵王太子禄。”(《史记·楚世家》)

周景王八年(前537)

“冬,十月,楚子以诸侯及东夷伐吴,以报棘、栎、麻之役,薳射以繁扬之师,会于夏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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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0: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