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绍兴县家纺协会
释义

协会简介

绍兴县家纺协会成立于2004年10月,是由绍兴县内家纺企业、市场经营户和有关人士自愿参加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协会以联合互助、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光大家纺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加强行业间的合作和交流,注重改革创新,探索营销创新,加快技术创新,促进信息共享,发挥行业集群抱团效应,规范市场竞争,实现行业自律,提高家纺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打响我县家纺品牌。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绍兴县经济贸易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绍兴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绍兴县家纺协会。

第二条 绍兴县家纺协会是由绍兴县内家纺企业、市场经营户和有关人士自愿参加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以联合互助、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光大家纺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加强行业间的合作和交流,注重改革创新,探索营销创新,加快技术创新,促进信息共享,发挥行业集群抱团效应,规范市场竞争,实现行业自律,提高家纺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打响我县家纺品牌。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绍兴县经济贸易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绍兴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设立在绍兴县柯桥云集路家装中心4楼(原商局4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家纺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组织拟订发展规划。

二贯彻家纺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家纺行业企业执行有关标准、法规和规定。

三积极开展家纺行业专题活动,发挥行业互助学习交流作用,推动各种形式的横向联系和技术协作疏通,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联系。

四组织安排我县家纺行业与县内外同行业之间的各种交流、收集、整理交流家纺行业的经济、技术情报等资料,并及时组织传递和提供咨询服务,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促进家纺行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五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授权行业协会的工作,协助政府部门搞好家纺行业行业管理。

六接受政府和企业委托的科学考察活动,开展技术服务,对我县家纺行业科技政策的制定起到参谋作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沟通与各行业协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并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同行及相关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构筑服务平台,抱团参展,拓展市场,共创品牌的作用。

八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为家纺行业企业的人员培训,提高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九进行行业内的自我协调、自我约束,在同行企业间,避免过度竞争,维护共同利益,推进产业有序发展,发挥行业自律,开展评优评先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拥护本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良好声誉,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家纺企业和市场经营户及热心于家纺行业发展的科技人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议讨论通过;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三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为协会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

四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多次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行为,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每届四年,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讨论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等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取消资格或除名;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六决定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组织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并实施;

八领导协会所属机构开展各项活动;

九决定维护本行业协会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并积极开展公务协调和公共关系活动;

十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大会;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会长办公会议是本会的决策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权是:

一领导协会工作,对协会重大工作作出部署;

二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

三根据理事会的授权,吸收和除名会员;提出增补理事建议,交会员大会讨论;

四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安排。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行业领域内有较高的声誉;

三身体健康,热衷于协会事业,关心行业发展,具有一定奉献精神;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下届协会会长由本届常务副会长作为候选人经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其下届常务副会长由理事会讨论提名候选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产生。会长退职后如本人愿意协会可聘为“创会长”,继续指导协会工作。因情况特殊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发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本协会与国内外同行业、相关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签署有关文件;

五对各机构人员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为本协会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二十六条 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二具体策划和执行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决议;

三开展调查研究,与会员进行联系,为会员提供具体服务;

四协调分支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按照本会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须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作出决议并均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协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04年10月24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5: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