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海消防协会 |
释义 | 上海市消防协会成立于1985年3月,同年5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接纳为科协成员单位,是上海市消防科技和专业工作者、热心消防事业的各界人士以及消防企业和消防重点单位自愿参加的学术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受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和上海市公安局领导并接受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业务上受中国消防协会指导,其主管单位为上海市消防局。其业务范围主要是开展学术研究、普及消防知识、规范行业管理、组织咨询和技术服务。具体是: 一、紧紧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消防发展,开展消防学术交流,促进消防学科发展。 二、开展以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主渠道的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三、贯彻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配合政府行政监管,发挥行业职能优势,促进消防行业自律和规范持续发展。 四、接受委托和邀请,承担或起草、修订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消防科技项目的评估、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消防技术咨询服务类企业的资质审查的评估、消防科技成果的鉴定、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检测与评估等,为社会提供消防服务。 五、组织开展消防技术培训、教育与职业认可准入。 六、举办消防科技交流、展览、讲座等活动,推广和传播先进消防技术和消防产品的应用。 七、举办服务消防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科技咨询等社会中介性服务。 八、发展同兄弟协会、外国消防团体的友好交往和科技交流。 九、编辑、出版消防科技书籍、刊物和音像制品。 十、组织或参与本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论证和技术咨询。 十一、积极反映消防科技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和行业自律规范发展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消防科技、专业工作者和企业管理者。 协会的宗旨是: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需求,适应社团自身发展的规律出发,与消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协会各项工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民主办会,依法办会。充分依靠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广泛团结消防科技和专业工作者及热心消防事业的各界人士,促进消防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消防行业的规范与进步,促进公众消防素质的提高,促进消防科学技术成果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应用领域的转化,共同致力于消防事业发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上海城市的火灾危害,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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