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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释义

中院简介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现占地面积13.6亩,总建筑面积29540平方米,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0277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5327平方米,附属设施面积3936平方米。建有27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审判法庭,设有9个调解室,并拥有一座集微机网络、集团电话、电子显示、电子门锁、广播系统和监控系统于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办公大楼。另在成都市文武路建有法官培训中心,建筑面积12843平方米。在郫县建有法警训练基地,占地50亩。

机构设置

成都中院内设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执监庭、立案庭、执行局等11 个业务部门及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10个行政部门。现有在编干警406名,其中博士生2人,研究生50人,本科生32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86.45%;审判长(执行长)45人。下辖高新区、锦江区、金牛区等20个基层法院。

机构职能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介绍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3个。主要包括:

刑事审判第一庭

职能:依法审判除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以外的一、二审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刑事审判第二庭

职能:依法审判刑事一审、二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职能:依法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审理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等。

民事审判第一庭

职能:依法审判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格权利、承包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除担保物权纠纷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以外的其他物权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和无因管理纠纷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职能:依法审判担保物权纠纷、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审理范围以外的合同纠纷、除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范围以外的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和企业破产等的一审、二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商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

职能:依法审判知识产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纠纷、信用证纠纷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二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商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四庭

职能:依法审判房地产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的一审、二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依法审判一、二审行政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办理应由本院审理的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赔偿确认案件。

立案一庭

职能: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和审查立案工作;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依法实施诉前保全、起诉时提起的财产、证据保全措施;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立案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立案二庭

职能:负责本院申诉复查信访接待工作;负责不服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审查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申诉复查信访接待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申诉复查信访接待工作。

审判执行监督庭

职能:依法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各类再审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处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过程中的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及相关异议;监督全市两级法院已结执行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执行监督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监督工作。

执行工作局

职能:负责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负责有关执行、争议的协调以及委托执行、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等其他事项的管理。 执行工作局内设执行一处、执行二处、综合处。

办公室

职能: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综合性会议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法院信息的收集、编辑和上报工作;承担本院涉及全局性的文秘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和联络信息工作;负责机要、档案、保密、院志等工作;负责本院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和本院领导督办和批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和院长“四公开”平台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负责本院计算机网络维护、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人员因公出国政审及手续办理和外事接待的联系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务相关工作。 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综合科、档案科(院志办)、督查督办科、外事接待科。

信息化工作处

职能:负责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我院计算机网络维护、安全保护和管理,指导基层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 (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信息化工作处成立后暂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职能: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通讯设备的计划、管理及分配;管理本院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和公费医疗;负责院机关后勤管理、设备维修和保障工作;负责院机关保卫工作;指导人民法庭和审判庭建设;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的相关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内设车管科、财务科、行管科、装备科(基建办)、保卫科、机关服务科。

研究室

职能:负责组织全市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和适用法律、政策的研究指导;承担《当代法官》、《审判研究》、《示范性案例专刊》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报》的编辑工作;承担与审判工作有关的给人大常委会的专项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舆情监控职能;组织协调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调研、宣传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内设调研科、宣传科。

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负责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及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司法统计工作并运用数据宏观管理审判质量与效率;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微观管理审判质量与效率;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并动态管理审判过程;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内设质效管理科、审委会工作科。

技术室

职能:统一办理本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委托工作;办理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委托工作;负责死刑执行中的技术指导、监督和确认死亡的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技术工作。

法警支队

职能:负责司法警察警政、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工作局的执行事项;协助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做好院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秩序;管理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法警支队内设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警政科、警务科。

监察室(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

职能: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情况;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政治部

职能:负责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负责全市法院人员招录工作;负责本院干部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成都市法官协会管理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务工作。 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传教育处、法官管理处(书记官处)。

机关党委

职能:负责本院机关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法官文化建设;领导本院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本院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委内设办公室。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职能:负责本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学习、服务工作。

领导班子


 院长 牛 敏

·  副院长 王 平

·  副院长 刘 楠

·  副院长 胡建萍

·  副院长 钟尔璞

·  副院长 龚成

·  纪检组长 王 琦

·  机关党委书记 赵光明

·  政治部主任 杜西平

中院法官

·  徐新忠

·  刘 菡

·  何开元

·  李 斌

·  汪 明

·  仇静

·  林 乔

·  朱雪梅

·  李 源

·  宋 宏

·  徐尔旻

·  袁 坚

·  杨中良

·  史志君

·  陈晓俐

·  周 岷

·  王 强

·  张 洪

·  杨 桓

·  赵 玲

公正高效

成都中院依法受理和审判成都市辖区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指导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

多年来,成都中院秉承“公正、文明、高效、廉洁”的八字建院方针,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强化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年受案数约1万余件并呈逐年递增趋势,年结案率95%以上;以激浊扬清、秉公持衡的审判坚决捍卫了国家和法律的威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实绩

审判质量提高

自1999年以来,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5789万件,审结4.3834万件,结案率达到95.73%。五年来,面对案件类型不断增多、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审判领域日益拓宽、法律适用难度逐渐增大的新形势,市法院始终站在大局高度,将全力维护稳定作为各项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对各类案件中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做好说服疏导,化解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在审理破产、集资纠纷、农民负担、劳动争议等案件中,始终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保障了社会安定。工作中坚持以大局为重,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注意发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做好疏导,防患未然。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为市委中心工作的开展和重大决策的部署实施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重大进展。五年来,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4538件,审结4519件。在工作中坚持将维护社会安定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坚决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及时审判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安宁。

调处民商事纠纷成效卓著。五年来,共受理一、二审案件17492件,审结17190件。面对民商事案件迅猛增长的势头,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成都大开放、大发展的总体格局之中,精心审理各类破产案件;积极审理各类合同纠纷、金融纠纷案件;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及时审理涉及西部大开发和招商引资的纠纷案件,优化我市招商投资环境;妥善处理好土地纠纷、拆迁安置案件,平息了大量社会纠纷矛盾。

知识产权审判和涉外、涉港澳台审判进一步加强。五年共受理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86件,审结447件,均较上一个五年净增2倍多。审判中严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注意体现世贸规则的法制统一、司法独立、透明度和非歧视性原则,正确适用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平等保护中外方当事人利益,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进展较大。五年来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1009件,审结1003件。在审判中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以合法性审查为审理主线,注意处理好维权、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健全国家赔偿机构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探索赔偿案件听证制,五年共受理针对司法机关的赔偿案件56件,审结55件。

执行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一是完善执行工作制度,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实行执行决定权与实施权、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评估权相分离,将听证制引入执行程序,保障执行公开、公正;三是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并向政府部门通报工作,争取关心、支持,同时与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形成执行工作的联动机制;四是积极探索企业经营权拍卖、发放债权凭证等执行新手段,拓宽执行途径,丰富执行手段;五是严格执行纪律,讲究执行方法,切实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通过不懈努力,五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113件,执结6497件,促进了经济发展。

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明显提高。面对收案数逐年递增、审判任务更加繁重的实际,坚持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维护司法公正,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逐年下降,二审改判和发回重率平均为22.77%。审判效率不断提高。注重办案效果,使裁判最大限度地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同。

司法服务和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初步实现立案环节的一条龙服务,推出诉讼指南宣传手册,供当事人和群众免费取阅,方便当事人诉讼。二是结合审判工作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经济发展。三是努力推进司法救助,仅2002年到2003年来共为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总额达132.09万元,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注重对刑事被告人的教育改造,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4561件,做好回访帮教,促进转化自新。五是加强信访接待工作,五年来共办理来信来访55477件次,化解了大量矛盾,防范了不稳定因素。

积极推进改革,审判运行机制逐步理顺,科学、高效的司法化管理模式正在形成。 五年来,市中院始终把探索与创新作为推动工作进步的关键,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和省法院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工作。从1998年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推行审判长选任改革,1999年实行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直至2002年实施了全方位的改革,改革已成为推动法院整体工作进步的强大动力。

改革中,牢牢把握住两个目标:

一是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运行机制和法院管理模式,

二是着力塑造具备先进理念的高素质职业化法官队伍,同时结合法院实际突出了四项改革:

以庭审规范化和裁判文书质量为重点,大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通过提要求、抓示范,将庭审质量列入审判长选任考核内容,组织首次庭审培训,提高庭审水平,目前已形成比较成熟的民事庭审模式并得到最高法院肯定。通过抓格式规范、抓教育培训、抓检查监督等措施,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高,多数文书做到了格式规范、条理清楚、结构合理,说理性明显增强。积极扩大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行刑事普通程序简便化审理,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取得了积极成效。

以审判长选任和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为重点,全面推行审判组织形式改革。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实施审判长选任制,选拔了一批优秀法官担当审判和执行工作重任,合议庭职责得到强化。2002年开始实施改革力度较大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进一步实现了工作重点的转移,并通过《审判委员会快报》实施具体指导,审委会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发挥,对提高审委会议事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审判流程管理和调整内设机构为重点,积极推行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流程管理,初步实现了对案件审理全程的有效监督。本着精简、统一、优化的原则,积极推行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了统一的民事、刑事审判机构,设立了执行局,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保障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开展。

以干部晋升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为重点,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干部晋升职级、职称考试(核)“凡晋必考”制度,首次晋职、晋级考试的淘汰率就达50%,初步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激励竞争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新体制,推行司法警察聘用制,法警支队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法警队”。

狠抓队伍素质

一批以中青年法官为骨干的审判力量已经形成,职业化法院队伍的雏形初步显现 通过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实施人员分类管理,狠抓业务培训,大力建设法官文化,干警的职业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争先学优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队伍整体素质有提高。

确立了一项工作主题。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建设高品位法官文化,推动法院工作的长远发展。按照这一思路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形成了一种激励机制。着眼于从根本上改变以往职级晋升中等年头、无竞争的不合理状况,制定实施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择岗、审判长选任、干部业绩考核档案、廉政业绩档案等制度,一种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一批优秀法官成为审判和执行中坚,广大干警通过双选找准了位置,有效地激发了干警的危机意识,促使他们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培养启用了一批高素质人才。坚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大讨论,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增强职业道德素养。克服重重困难,加大培训投入,积极实施高素质人才培养战略。近年来,仅教育经费投入就高达479.4万元。选送了10多名优秀年轻干部出国学习交流。在精心培养人才的同时,注重大胆用人。有11名年轻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20余名中层干部的岗位进行了合理调整。

夯实了一个发展基础。按照最高法院《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规定》和《成都市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狠抓基层建设,市中院全力配合党委抓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指导各法院全面完成党委和上级法院赋予的各项任务,更好地服务当地发展,各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法院改革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深化调研理念

更好地服务审判和决策,调研工作的参谋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 坚持“融调研于决策、融调研于审判、融调研于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大调研力度,健全调研网络,五年共采用各基层法院调研成果535篇,有294篇调研成果先后在国家和省级研讨会上获奖,获奖篇数和档次均居全省法院第一。调研参谋和服务作用进一步发挥,从专题调研成果中形成了一批带有决策性和指导性的重要文件,2001年创立了每年一届的“成都法院院长论坛”这一新的高层研讨模式,更好地服务审判决策。加强对外交流,邀请或接待了一大批国内知名专家以及美、德、日等国学者、法官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拓宽法官的学术视野,强化调研能力。创办了《当代法官》,逐步形成“面向实务,注重理论”的特色和风格,在省内外法院和专家学者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强化内外监督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加强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层层推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加大查处力度,纯洁了干部队伍,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坚持在人大监督之下开展工作。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具体意见》,使接受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主动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和随案监督执行,虚心听取意见,切实改进不足;认真办理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意见),与此同时,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当事人监督和舆论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狠抓物质建设

软硬件基础继续改善,办公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 近年来建成了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法院系统较为先进的智能化办公大楼,以计算机为主的办公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市中院和城区法院已基本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网络操作平台。市中院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档案管理达到省标一级。保密、司法鉴定、法医技术等工作有新的发展,通讯、车辆等设施继续改善。办公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极大地推动了法院工作的深入开展。

经验总结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法院工作保持正确方向的首要前提。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是法院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要求。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法官文化,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法院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的长久之道。

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是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的强大动力。

五是加强基层建设,服务广大群众,夯实各项工作的发展基础,是法院工作嬴得社会公信的关键所在。

六是优化内外环境,理顺各种关系,争取支持与配合,是法院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的有力保障。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还深切地感受到:

一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使法院工作始终与时代同步。

二是着眼全局,抓住重点,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三是面向实务,强化调研,使参谋服务作用有效发挥。

四是注重管理,优化机制,使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所获荣誉

概述

改革与事业互动,奋进与收获并存。1999年以来,成都中院共有103项(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其中,1999年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2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光荣称号。市中院党组连续多年被市委评为“四好班子”。最高法院肖扬院长等领导先后多次莅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

具体

·  全市法院书记员技能大练兵通报 (2010-09-29)

·  成都中院记者站受最高法院出版社表彰 (2010-09-21)

·  成都中院荣获“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2010-09-21)

·  关于全市法院“一案三建议”活动通报 (2010-08-02)

·  2010年上半年“三星法院”、“三星进步法院”、“三星法官”通报 (2010-08-02)

·  成都法院参加全省法院演讲比赛获优异成绩 (2010-07-15)

·  成都中院给予郭志雄等三名同志记功奖励 (2010-06-13)

·  成都中院给予徐向阳等六名同志记功奖励 (2010-06-13)

·  为武侯区法院法警李英、张心泉同志记功决定 (2010-04-22)

·  关于表彰2009年度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04-22)

·  为2009年度基层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记功决定 (2010-04-22)

·  成都市委政法委表彰学谭东先进典型 (2010-04-02)

·  表彰2009年度调研、信息、宣传、司法统计先进 (2010-03-29)

·  青羊区法院等五个单位荣获“服务发展突出贡献”奖 (2010-03-29)

·  成都中院表彰2009年度全市法院工作先进集体 (2010-03-29)

·  成都中院表彰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0-03-10)

·  成都中院表彰在全省法院法警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 (2010-02-04)

·  史志君等18名同志受到省高院表彰 (2010-02-04)

·  成都中院荣获集体二等功 (2010-02-03)

·  成都中院郑卫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0-01-24)

未来展望

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市法院将在市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通过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这一有效载体,用3年时间,建设一流领导班子、打造一流法官队伍、创建一流审判业绩,全面提升法院各项工作,实现公正效率充分体现、服务职能更加突出、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观、职业化建设成效明显、改革和特色工作更具影响、法院管理实现高水平、信息化和物质建设实现新跨越,力争使市法院的整体工作跨入全国省会城市中级法院先进行列,10个以上基层法院整体或单项工作跨入全国基层法院前列的奋斗目标。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随着西部大开发脚步的加快,开放的成都正以崭新的风貌昂首向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将伴随着成都的发展,紧紧扣住时代的脉搏,牢牢把握历史机遇,锐意改革,不断进取,为维护社会安宁、促进经济发展擎起永不倾斜的法律天平!

中院地址

法院地址: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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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2:20:59